关于对2017年度院基本科研费项目进行 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07-12   来源:院科研处   点击量: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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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属各单位:
  
  2017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基本科研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基本科研费项目。
  
  二、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在研课题中期检查表》(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hnass.com.cn/),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各项目进行情况严格审核,并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在研课题中期检查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
  
  2、中期检查结果将由科研处汇总备案,并作为项目评审、考核的依据,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3、审核已完成的课题研究中期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需提供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基本科研费项目实施意见》。
  
  三、材料报送
  
  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在研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skykyc@sina.com。
  
  2.中期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附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在研课题中期检查表》后面)。
  
  3.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7月19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428房间。
  
  4、未能提供中期成果的在研项目,需提交自2017年7月至项目结项期限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需包括调研方案,论文或研究报告等的撰写计划,经费使用安排,人员分工等与实现项目研究目标相关的科研活动安排。
  
  
附件: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基本科研费项目中期检查表
  
  科研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