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浩: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逻辑与现实维度

2019-11-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19年11月18日)   作者:赵志浩   点击量: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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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广大人民才是主力军,脱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我国革命事业的成功和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以广大人群为坚强后盾的,也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结果,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出发点,激发人民群众革命和改革热情的结果。

一、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变革的主体

西方哲学从笛卡尔到黑格尔,都对主体性问题作过深入探讨,他们所谓的“主体”大多是指精神主体,到了费尔巴哈才把人的活动视作感性化的活动,但他不把感性视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只是强调人是环境的产物,而没有说明人创造环境的能动作用,这就消解了人的价值尺度。人既是实践主体也是价值主体,历史是人们创造的历史,也是人们主动选择和争取的历史。历史发展前进的动力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历史的主体是广大民众,而不是少数的精英或英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创造历史的是现实的、从事着生产实践的人,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的主体,也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主体。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剧中人”表明人受历史客观事实的规定和制约,“剧作者”是指历史也是人创造的产物,历史是事实性与规范性的统一。关于人民既是“剧作者”也是“剧中人”的论断,实际上把实践活动中的人当作历史的主体,这个“主体”不再是抽象的精神主体,也不再是原子式的个人主体,而是群众集体。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中的决定作用,奠定了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依据。

事实证明,凡是站在人民一边、为人民利益着想,就会走向成功和胜利,凡是背离人民、与人民为敌,最终便走向失败。毛泽东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中,得出了人民群众拥有无限的创造力和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结论。他认为,人民而非工具或武器才是创造和变革社会的主体,在理论上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和推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这意味着要在实际行动中从人民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并在实践中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还意味着向群众学习、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中国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的最大优势就是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和血肉关系。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党坚持执政为民、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结果,改革开放过程中每一次突破性进展也都是广大人民发挥聪明才智的结晶,没有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变成空中楼阁。

二、人民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

我国现阶段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是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彰显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结果。在经济改革领域,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和经营方式,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市场竞争的热情。在政治领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协商民主的全面展开,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程度显著增强,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党中央之所以能够和敢于突破既得利益的藩篱,将改革进行到底,归根结底是由于坚持了人民利益至上,并取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在社会事务领域,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建立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才能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新台阶。在生态建设方面,由于存在污染治理的责任义务不清问题,导致弱势群众成为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最大受害者,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权意识,才能够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出一条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当前,由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城乡、区域和行业之间发展失衡问题,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拉大,人民群众对民生、安全和幸福的诉求越来越高,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只有把“蛋糕”做大并且分配公平,才能够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将全面深化改革深入下去。特别是“三农”问题的解决,对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关键性作用,不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民的幸福生活,就无法确保全国人民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打破利益固化的局面,把有限的人财物用到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把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让广大人民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不断增进人民的福祉,以人民的呼声和心愿作为深化改革的目标和准则。

在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过程中,要相信和团结人民,依靠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和强化人民的主体地位,拓宽人们创造的舞台和渠道,鼓励人们积极创新,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激励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确保人民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人翁地位,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人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

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要靠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和不断努力才能够实现。只有动员全社会都参与、凝聚每一个人的力量,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个人利益连接起来,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目标结合起来,把个人理想和国家理想结合起来,上下一心,共同奋斗,才能够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民幸福是中国发展的目标,即让人们拥有美丽的居住环境、可靠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服务、良好的教育条件等。由于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中国人民利益的代表,因此要把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推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既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又要走在时代前列,带领广大人民实现梦想。获得人民支持是党执政兴国的基础,要求党员干部强化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观念,全面从严治党,接受人民监督,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人民的公仆。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是一句口号,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关心人民生活,广泛听取民声,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和认真对待人民的关注点和期待点。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需求层次不断提升,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之后,对社会秩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态环境、文化艺术等有了更高的期待。因此,全面深化改革要顺应民心民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拓宽人民政治参与渠道和方式,以法律保障人民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全面从严治党,捍卫人民主体地位和根本利益,筑牢人民主体地位的根基。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意味着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正视各地区、各行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解决好人民关心的住房、教育、医疗、收入、养老、就业、物价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权利,缩小贫富差距。坚持改革成果共建共享,让改革开放成果公平公正地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客观上要求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让人民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治理和监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各级人民代表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各项权力,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继续推动精准扶贫,确保脱贫后不返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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