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新:以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2019-11-27   来源:《河南日报》(2019年11月27日 12版 理论版)   作者:马建新   点击量: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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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社会治理体系创新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

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体系的政治引领。基层党组织要坚决服从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既有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及群众自治组织,还有各类社会组织和服务组织等,这些组织都要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去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要真正肩负起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责任,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真正发挥凝聚群众的主心骨作用。

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体系的引领能力。“有为才能有位”。要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普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和重点培养对象数据库;推广公示制、票决制等做法和经验,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拓宽来源,引入竞争性机制,建立以提高素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干部选用机制,通过“派、调、引、选、培”等方法,多层面、多渠道地拓宽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的视野。建立以针对性、实用性、开放式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素质。

基层党建要树立问题导向,引领社会治理推进方式创新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从问题入手,才能通过解决一个个问题、化解一个个矛盾而实现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为复杂,社会矛盾风险增多。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就要始终把解决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持续解决问题来推进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以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深入开展强基固本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主题教育不能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衡量实际成效的根本标尺就是解决问题、推动事业发展。要求真务实,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让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成效。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扭住突出民生难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要聚焦重点任务,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如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问题。群众是最讲实际的,不解决实际问题,任何言行,都难以服众,群众工作也难以取得实际效果,甚至还会适得其反。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只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努力满足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方面的合理要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政府。

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造成无限扩展的虚拟社会空间,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无数方便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挑战。基层党组织要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

提高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引领社会治理手段创新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社会治理手段创新。

增强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牢固确立“法”高于“权”的认识,形成制度思维、规则思维、权利思维、责任思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明白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树立“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减少干预。

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严格依法办事。在处理矛盾和纠纷上,注意采用民主方式和法律手段,引导教育群众选择以法律方式解决矛盾,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工作方法上,更加注重采用示范引导、说服教育和典型引路,使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基层,克服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组织、协调、服务方面相对薄弱的局面。

 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参与机制。培育和壮大公益类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各类活动团队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自治载体和平台。主要依靠非权力性影响力,通过服务社会、凝聚社会、保障社会来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减少行政干预,防止社会组织演变成“二政府”。

完善基层党建政策体系,引领社会治理制度保障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完善基层党建政策体系,引领社会治理制度保障创新。

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基层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的领导关系,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要自觉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对基层党组织在支持和保障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健康发展中承担的责任及履行责任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要把基层党组织置于决策链的第一环,由基层党组织首先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在党组织内部进行讨论和表决,使其引领地位在制度层面上得到确保,成为基层重大事务的决策的主导者和控制者,这样才能决策有底气,工作有抓手。

 加大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建立基层党员干部的激励机制。政治上要关心爱护,大力宣传和表彰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选拔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或在公务员招录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录用。物质上激励、保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阵地建设。把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合理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范畴,切实解决用地、用水、用电、通讯等具体问题。健全基层党建经常性投入机制。基层党建经常性投入,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必要物质保障。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标准。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政治与党建研究所)

来源:《河南日报》(2019年11月27日 12版 理论版)



责任编辑: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