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伟: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2019-12-25   来源:《河南日报》(2019年12月25日 09版)   作者:李宏伟   点击量: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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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之一,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法治中国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依法治国在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人民群众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满期待,对法治中国建设充满期待。

从宏观层面来看,法治中国建设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从微观层面来看,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的崇高价值。因此,对于未来的国家治理,人民群众期待“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能够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并希望能够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和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无处不在。

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首先走向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就要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重要内涵,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法治中国建设应着重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健全现代化法律制度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实现法律制度现代化,必须确保善治能够有良法可依。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立法高质量这个关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在保证法律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同时,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科学立法必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明确立法权力边界,进一步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的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格执法的关键是依法办事,在每一项具体的执法活动中,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严格执法的抓手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执法切实有效。严格执法的保障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严格执法、厉行法治,才能真正做到保证执法。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公正司法要紧紧牵住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这个“牛鼻子”,统筹协调司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动诉讼理念重塑、模式重构和流程再造。“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让司法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前提是做好全民普法。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系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河南日报》(2019年12月25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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