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德:深化农村“留守人口”研究需要注意的几个新问题

2010-10-19   点击量: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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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近些年来学界在对我国举世瞩目的“民工潮”现象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同时,也对留守在农村的妇女、儿童和老人的生存发展境遇及生活现状进行了探讨。其中较有影响的有段成荣、周福林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对全国“留守儿童”的规模、结构、分布等进行的实证研究[1],叶敬忠、贺聪志、潘璐、吴惠芳等从农村社会学视角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所进行的全国范围内的田野调查及综合研究[2],丁杰、吴霓等从教育心理学的视角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的系统研究,四川社科院研究生院团队运用社会学调查方法对四川民工“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的专项调研[3],张玉林从社会变迁的视角对农村“留守人口”问题进行的分析与思考[4],陈路从婚姻社会学的视角就农民工的婚姻破裂问题[5]以及陆福兴从性社会学的视角就“留守妇女”的性与心理健康问题进行的研究[6],等等。一般说来,虽然我国学者对于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研究已初具规模且成果颇丰,但从研究层次来看尚处于初始阶段,其主要表现为研究视角单一、综合性的分析与概括较少,描述性研究较多、解释性研究较少,以致于还没能形成切中要害的理论解释图式。鉴于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一是应当注意从农村社会学、女性社会学、家庭社会学相结合的综合视角切入,对农村“留守人口”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1)了解留守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及她们的精神心理状态。(2)了解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在思想道德、文化学习、心理个性、行为方式等方面所产生的多面影响。(3)了解成年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在个人日常生活及精神心态方面的影响。(4)通过追踪“留守人口”的典型个案,了解他们是如何陷入各种问题的缠绕之中及这种缠绕又如何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并且了解“留守人口”与其周边的社会交往状况和人际关系融洽程度及获得社会支持的方式和途径。(5)了解“留守人口”与外出务工人员的交流与互动的情况。(6)了解“留守人口”家庭关系的变异如自然亲情关系的断裂和夫妻生活关系的扭曲对于现实家庭生活格局及未来家庭模式的相关的文化效应。

    二是在理论研究方面应当注意:(1)农村“留守人口”问题与新农村建设目标追求的相关指数分析,这一问题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影响及相关指数分析。(2)解决农村“留守人口”问题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关系。(3)对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社会性别分析。(4)从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之间相互影响和交互作用的角度探讨留守人口问题的不同表现以及流动人口问题与留守人口问题的高度相关性。(5)关注实现城乡一体化与消解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对于(1)、(2)、(5)这三点的研究,目前学界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深化和提高;对于(3)、(4)这三点的研究,虽然许多学者起步较早并且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他(她)们在其基本立论及主要研究结论方面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分歧,有待于通过碰撞与整合进一步达成共识。

    三是不能仅仅就“留守人口”问题来研究“留守人口”问题,研究者应当在其研究中充分注意与农村“留守人口”问题难分难解的多类相关因素。例如,从社会变迁的视角看, “留守人口”问题的实质所反映的是经济发展与自然人性、工具理性与人文情感的矛盾关系;从社会公正的视角看,“留守人口”问题所体现的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性别之间不能协调或平等发展的多重表征;从社会性别的视角看,“留守人口”问题与由男劳动力大量外出造成的“缺席父亲”以及由女性非农转移迟缓和生产生活超负荷造成的自身发展受阻有关;从家庭社会学的视角看,“留守人口”问题是伴随社会变迁而来的家庭结构断裂、家庭功能紊乱、家庭关系淡化、家庭生活方式变异的综合体现,它反映的是农村家庭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一种特殊的文化失调现象。

    四是应当注意研究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各种特征;农村“留守人口”问题具有区域性(在四川、安徽、湖南、河南、江西一带较为突出)、长期性(受绵延不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间断性(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及家庭生命周期的影响)、性别倾斜性(就目前的状况来说,妻子外出、丈夫留家要远远少于丈夫外出、妻子留家,留守女童要远远多于留守男童)、关联性(与其它农村社会问题如人口数量膨胀和人口结构不合理、女性非农转移迟缓、教育环境条件落后、社会治安失范、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力、社会养老保障低下等密切相关)、特殊性(其中包括亲情交流阻隔、夫妻性压抑、老人情感孤独)、综合性(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及农村生活方式、婚姻家庭关系均具有深远影响)等特征。只有通过对以上农村“留守人口”问题各种特征的全面、深入的研究,人们才能准确地把握其实质及演变规律。

    五是应当注意通过科学的实证研究全面而又准确地把握农村“留守人口”成员的翔实数据。一般来说,农村“留守人口”主要是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所组成的,然而,目前虽说全国“留守儿童”的总数(2289.2万,其中乡村占86.56%)、全国“留守妇女”的总数(1302.4万,其中乡村占81.93%)和全国“留守老人”的总数(1793.9万,其中乡村占75.72%)已由周福林利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加以确认[7],但这种推论毕竟是凭借八年前的权威数据,至今那些总数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尚无类似的研究去加以科学的确认。从许多研究来看,它们基本上是以典型个案调查作为依据,或者是以较为随意的抽样调查和媒体更为随意的新闻报道资料作为依据;这种对全国“留守人口”基本数据的模糊不清,势必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对农村“留守人口”总体状况的分析和把握,乃至从根本上影响国家和社会对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科学决策。

    六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例如,在当前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发展态势下,我国有不少农民工陆续返乡。然而,我们决不能被这样一种暂时的阶段性的“返乡潮”所迷惑,误以为农村“留守人口”问题能就此得到化解或解决。因为, 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实质是农民自身的发展问题,并不仅仅是一种空间距离的阻隔。短期的“返乡潮”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解决这一问题依然需要诉诸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合理化、社会体制机制的变革与农民自身主体性、创造性的有机结合,惟有如此才能实现农民工家庭在更高社会层次上的团圆。

    七是在政策建议方面应当注意:(1)对农村“留守人口”的社会支持一定要与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社会支持的理想目标指向应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对“留守人口”问题的解决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规划之中,即在充分考虑“留守人口”的现实处境、发展特点和充分满足“留守人口”发展需求的过程中,帮助他(她)们创造性地解决自已的问题。(2)政策体现,要特别反映社会公正意识和社会性别意识:政府应通过政策法令规约用工单位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建设廉租房和免费提供探亲使用的“夫妻房”,以及建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带薪休假制度,让他们能及时返乡与家人团圆;对失养和失去照顾的农村“留守老人”、失学的“留守女童”以及离婚后独自带养孩子的“留守妇女”,社会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制定有关政策给予他(她)们以特别的帮扶和救助,如建立农村贫困老人低保制度、辍学“留守女童”复学奖励制度、农村单亲母亲救济金制度,等等。(3)构建农村“留守人口”社会支持网络;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解决不能单靠政府的力量,也要调动包括乡邻乡亲、各种社会民间组织、各类大众传播工具在内的全社会的力量给予经济帮扶、精神心理支撑方面的支持,并且在必要时应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援助。(4)彻底打破城乡两元社会管理体制,改善农民工在城市里的就业与生活环境,并且通过改变女性非农转移迟缓状况和改善“流动儿童”在城市学校就学环境条件,努力争取使越来越多的“留守人口”逐步转变为城市人口。(5)通过宏观而又具体和系统的政策引导,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并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非农化程度,以逐步形成推动夫妻共同发展的“和谐家庭”氛围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城乡一体化格局;鉴于城市化的道路不是单一的, 与远距离、高成本的“异地工业化和城市化”相比 ,或许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来推进农村人口“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就近转移不失其为解决某些欠发达地区“留守人口”问题的便捷之道。(6)解决农村“留守人口”问题,不应视为只是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自身的事,政府理当担负起自已的责任;应在各市、县、乡建立关心农村“留守人口”工作委员会,以便于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留守人口”问题。(7)建议由妇联牵头在乡、村两级成立“留守人口”互助协会,引导“留守妇女”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交流互动和团结协作,并由此带动对“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等问题的统筹解决。(8)推动农村“留守妇女”的发展是顺利解决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前提;农村“留守妇女”自身面临的一些问题属于伴随社会转型而产生的发展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必须要用又好又快发展的办法去加以解决,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为她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即通过加快改革城乡两元体制帮助她们缓解生产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及通过思想文化观念更新消除世俗偏见的作祟对于她们自身发展的严重干扰;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克服村落文化中传统偏见对自身精神心理的消极影响,并且在调动她们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中引导其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这些实在是与帮助她们解决资金、技术及提供信息同等重要也同样紧迫的大事情。(A)

    参考文献:

    [1]转引全国妇联、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援行动研讨会论文汇编》,20055。

    [2]叶敬忠、贺聪志、潘璐、吴惠芳等:《中国农村留守人口研究系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8

    [3]四川社科院研究生院团队:《四川民工“留守家属”生存状态调查》,南风窗,2006121

    [4]张玉林:《“离土”时代的农村家庭——“农工潮”如何解构乡土中国》,现代快报,200516

    [5]陈路:《一个新的趋势:农民工婚姻破裂问题》,社会学BLOG—思想漫步者,20051223

    [6]陆福兴:农村留守女的性问题[OE/BL],中国人口网,2005-07-15

    [7]周福林:《我国留守家庭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作者简介:周全德,河南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