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淼:践行群众路线要做到五个正确对待

2013-09-05    点击量:  1474   来源:《河南日报》(2013年9月5日)理论版   作者:李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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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裕禄同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践行者。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现代化建设、谋求中原崛起、实现河南振兴的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好以下五个“正确对待”。
  
  一要正确对待群众。从政治道理上讲,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人民是推动历史进步的真正英雄,人民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险阻的力量之源,也是我们各级党政干部搞好本职工作的根本动力。因此,我们党始终坚持走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革命战争年代,我们正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推翻了帝、官、封“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今天,我们党要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的历史使命,同样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从人生哲理上讲,人活一世到底为了啥?当官做事到底为了啥?这是许多人包括许多威风八面的高官、腰缠万贯的富翁都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许多人吃穿不愁、权势显赫,但他们依然感到生之空虚、生之痛苦。这到底是为什么?其实道理很简单,人是类动物,是各种动物中拥有思想、意志、情感的高级精神动物,人需要真诚的爱和被爱,需要一种精神支持。“仁者爱人”,这是中国古代圣哲的名言,其实也反映了一种高尚美好的人生境界。自私的爱、狭隘的爱,不仅不能给自己带来精神享受,反而会成为痛不欲生的精神枷锁。只有把自己的爱升华到爱人民、爱祖国、爱人类的无私境界,人生才能达到一种超凡脱俗、宁静致远的至高境界。有了这种爱,你才不会为钱财多寡所累,为功名沉浮所累,为世俗的人情世故所累。
  
  不论是从政治意义还是从人生意义上讲,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始终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公仆,为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而不懈努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始终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尤其是要关心那些生产和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众,深入到贫困地区、困难企业中去,深入到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中去,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福利。
  
  二要正确对待权力。从法理学上讲,任何公共权力都是属于人民大众的。因此,我们的各级党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意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的,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委托我们行使的,“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要增强公仆意识,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个人利益与公共权力的关系,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焦裕禄的先进事迹之所以感人肺腑,他的形象之所以光彩照人,正是因为他身上具有爱民如父母的无私奉献精神。在个人利益还将长期存在,而且对个人利益的合法追求还构成市场经济发展原动力的条件下,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而言,完全排除对个人利益的合法追求是不现实的,然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的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要大力倡导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的奉献精神,同时要坚决杜绝为谋取个人利益而损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在对待个人利益问题上,一定要以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做到先公后私。如果在某一时刻或某个关键问题上,当个人利益同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甚至出现二难选择时,我们应该义无反顾地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牺牲个人的宝贵生命,去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许多干部、战士为了国家独立、人民解放献出了宝贵生命。在我们当代的现实生活中同样存在着生死抉择:在应对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斗争中;在反对腐败、同社会邪恶势力作斗争中;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车匪路霸、走私贩毒、坑蒙拐骗、刑事犯罪等各种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我们有可能面临生命危险……面对生命危险,怎么办?真正的党员干部、真正的共产党人,别无选择,只有挺身而出,为了人民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
  
  四要正确对待政绩。这是与正确对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话题。作为一名有为的党政干部追求政绩是理所当然的,但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所追求的政绩是真正让老百姓拥护、让老百姓高兴、真正为老百姓谋利益的政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爱民利民,其评价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时下,有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在创政绩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这些不良现象从性质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与愿望相反。有的干部为了尽快改变当地的落后面貌,不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不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决策,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诸如在农村种植结构调整中盲目搞“万亩经济林”、“万亩经济田”,等等,其结果劳民伤财,事与愿违。另一类是动机不纯,个人主义严重,创政绩不是为群众办实事,而是做给上级领导看,为个人捞取政治资本。搞“形象工程”,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玩数字游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报喜藏忧、欺上瞒下;贪他人之功,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切围绕头上的“乌纱帽”做文章。说到底,这是个人利益在作祟。鉴于上述现象,我们的党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创政绩过程中,首先要端正思想认识,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创建政绩;其次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五要正确对待荣誉。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然而,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对待荣誉。
  
  1965年的春天,兰考县几十个农民代表和干部专程来到焦裕禄坟前。人们一个个含着泪站在他的坟前,一位老贫农泣不成声地说出了36万兰考人的心声:“我们的好书记,你是活活地为俺兰考人民,硬把你给累死的呀!困难的时候你为俺贫农操心,跟着俺们受罪,现在,俺们好过了,全兰考翻身了,你却一个人在这里……”这是兰考人民对自己亲人的痛悼,也是兰考人民对一个为他们的利益献出生命的党的干部的最高嘉奖。
  
  太行山区的人民为了表达他们对吴金印同志的感激、敬佩之情,他们用中国最古老、最传统的纪念方式,一而再,再而三地为他刻石勒碑。为了防止吴金印再次凿掉碑文,村民们索性把宋平同志为吴金印题写的“太行公仆”的碑文镌刻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上。一位老新闻工作者感慨地说:“这是老百姓为共产党立的碑啊!”
  
  听听兰考人民的心声,看看“太行公仆”的碑文,我们应该领悟到“荣誉”的真正含义。时下,有个别党政干部不是把自己真正扎根于群众之中,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干事创业,而是热衷于电台有声、报上有名、电视有影,热衷于对个人形象的自我包装、自我宣传,自我吹嘘,自我标榜。而这些自我标榜的荣誉,有如墙上芦苇,水中浮萍,过眼烟云,比起广大人民群众对焦裕禄、吴金印等发自内心的赞誉,相差何止万里?更有甚者,极个别干部昨天头上还罩着诸多荣誉的光环,第二天就变成了阶下囚,变成了人民的罪人,戏剧性的变化令人觉得滑稽,诸多荣誉化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柄。此现象值得沽名钓誉者三思。⑥5
  
  (作者系河南省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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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淼:践行群众路线要做到五个正确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