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决算公开

2016-10-31   来源:财务室   点击量: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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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科院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内设管理机构:办公室、科研处、人事教育处、行政处、离退休工作处、纪委监察室、机关党委。研究机构:经济研究所、工业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城市与环境研究所、金融与财贸研究所、政治与党建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哲学与宗教研究所、中原文化研究所、历史与考古研究所、文献信息中心、《中州学刊》杂志社、《区域经济评论》杂志社、《中原文化研究》杂志社。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
  
  1、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社会问题研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和思想理论研究重要信息,为全省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参考。
  
  2、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项目,为基层、企业和社会提供理论和智力服务。
  
  3、根据我省历史文化与现实生活特点开展具有河南优势的基础性社会科学研究。
  
  4、开展国内外社会科学学术交流,编辑出版社会科学期刊。
  
  5、参与全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共有事业编制23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0名,现在在职职工214人,离退休人员135人。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收入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支出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598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0.9万元,事业收入718.65万元,经营收入495.72万元,其他收入263.7万元,2015年初结转结余665.54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559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服务支出56.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5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7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万元。
  
  (二)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度收入合计为5988.98万元,相比2014年度收入增加1301.53万元,增加收入数主要为横向课题、基本科研课题等新增科研项目经费。2015年度支出合计为5596.06万元,相比2014年度增加531.13,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个人承担的横向课题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4241.2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458.17万元,增加原因为省规划项目课题、省社科项目课题以及软科学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24.63万元,年初预算数201万元,2014年度支出总额为168.51万元,相比减少43.88万元,减少原因是我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将“三公”经费相应进行缩减,并且在院课题经费报支中减少了招待费及会议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费用39.38万元,相比2014年度增加12.21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28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81.28万元,其中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81.28万元,2015年未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发生额。截至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用4.1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外省社科院学术交流支出,接待10批次50人次,总额相比2014年减少了31.17万元,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核减公务接待费用。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97万元,比2014年降低9.4%。主要原因是减低了“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八)关于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是指省社科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省社科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郭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