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部门预算公开
2017-02-22
来源:院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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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要职责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社会问题研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和思想理论研究重要信息,为全省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参考;根据我省历史文化与现实生活特点开展具有河南优势的基础性社会科学研究;开展国内外社会科学学术交流,编辑出版社会科学期刊;参与全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预算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内设管理机构:办公室、科研处、人事教育处、行政处、离退休工作处、纪委监察室、机关党委。研究机构:经济研究所、工业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政治与党建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哲学与宗教研究所、中原文化研究所、历史与考古研究所、文献信息中心、《中州学刊》杂志社、《区域经济评论》杂志社、《中原文化研究》杂志社。
第二部分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收入总计5524.6万元,支出总计5524.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7.2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工资标准提高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社会科学院2017年收入合计55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400万元;事业收入35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10.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支出合计55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6.9万元,占67.3%;项目支出1807.7万元,占3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6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25.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增加,工资标准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6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5万元,占0.9%;科学技术支出3508.1万元,占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8万元,占14.8%;医疗卫生支出135.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03.4万元,占4.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6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6年数据比较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减少无必要接待、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范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附件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附件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附件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附件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
责任编辑:郭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