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注册的通知
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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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直各党支部(总支):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践行我院职工文明规范,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升职工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志愿者工作,传播志愿者服务理念,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我院将成立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志愿者服务队。现就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者招募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院志愿者服务队由丁同民任队长,以翟国玉任副队长。以院直各党支部(总支)为单位成立分队,各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本单位分队长。
二、活动内容
着眼于“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建功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重点开展“践行职工文明规范”、“做文明有礼社科人”、“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文明交通行动”、“我们的节日”等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四项百万关爱”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活动,重点开展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关爱困难党员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注册
(一)注册条件
本次招募的注册志愿者,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选择性地进行志愿服务。其基本条件是: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从事志愿者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的我院在职职工,承认并遵守《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均可参加我院志愿者服务队。注册后每年至少参加20小时的志愿活动。
注册后,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星级。省直工委将定期对省直志愿者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积极向省志愿者协会举荐先进团队和个人。
(二)注册方式
1、凡注册为我院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即可作为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申请人需准备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院机关党委建档,一份报省直工委建档。
2、院机关党委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建立志愿者档案。
3、院机关党委将《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汇总表》报省直工委审核。审核合格后,根据实际需要,省直工委将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证”、“中国志愿者”胸卡,并为注册志愿者编制管理服务号码。
4、集中招募注册时间
集中招募注册工作自2013年6月24日起,截至6月28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院直各单位将本单位登记表汇总后填写《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28日前,报院机关党委,由院机关党委统一报送省直工委审核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院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吸纳广大青年党员、团员和有识之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广泛动员大家参加志愿者活动,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开展志愿服务的意义,弘扬志愿精神。院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无偿鲜血、助老助残、环境保护、文明交通等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打造我院志愿活动品牌。望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报名。
(三)加强管理,完善服务。成立志愿服务分队后,各单位要做好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及服务工作,努力使志愿服务规模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对于各分队的活动,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对志愿者参加的服务活动要做好记录,填写《志愿服务时间登记表》及《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活动情况汇总表》,报院机关党委。
附件:
1.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
2.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汇总表
3.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践行我院职工文明规范,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升职工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志愿者工作,传播志愿者服务理念,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我院将成立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志愿者服务队。现就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者招募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院志愿者服务队由丁同民任队长,以翟国玉任副队长。以院直各党支部(总支)为单位成立分队,各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本单位分队长。
二、活动内容
着眼于“学习雷锋见行动、‘三平’之中做贡献”,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建功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重点开展“践行职工文明规范”、“做文明有礼社科人”、“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文明交通行动”、“我们的节日”等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四项百万关爱”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活动,重点开展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关爱困难党员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注册
(一)注册条件
本次招募的注册志愿者,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选择性地进行志愿服务。其基本条件是: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从事志愿者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的我院在职职工,承认并遵守《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均可参加我院志愿者服务队。注册后每年至少参加20小时的志愿活动。
注册后,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星级。省直工委将定期对省直志愿者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积极向省志愿者协会举荐先进团队和个人。
(二)注册方式
1、凡注册为我院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即可作为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申请人需准备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院机关党委建档,一份报省直工委建档。
2、院机关党委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建立志愿者档案。
3、院机关党委将《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汇总表》报省直工委审核。审核合格后,根据实际需要,省直工委将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证”、“中国志愿者”胸卡,并为注册志愿者编制管理服务号码。
4、集中招募注册时间
集中招募注册工作自2013年6月24日起,截至6月28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院直各单位将本单位登记表汇总后填写《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28日前,报院机关党委,由院机关党委统一报送省直工委审核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院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吸纳广大青年党员、团员和有识之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广泛动员大家参加志愿者活动,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开展志愿服务的意义,弘扬志愿精神。院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无偿鲜血、助老助残、环境保护、文明交通等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打造我院志愿活动品牌。望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报名。
(三)加强管理,完善服务。成立志愿服务分队后,各单位要做好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及服务工作,努力使志愿服务规模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对于各分队的活动,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对志愿者参加的服务活动要做好记录,填写《志愿服务时间登记表》及《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活动情况汇总表》,报院机关党委。
附件:
1.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登记表
2.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汇总表
3.河南省直机关注册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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