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科研人员赴漯河调研反腐倡廉工作

近日,我院纪委书记徐喜林与党建与政治研究所和法学研究所部分科研人员,就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问题,赴漯河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漯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智民热情接待,漯河市纪委副书记钮长波、赵坤炎等陪同调研。
6月3日,纪委书记徐喜林一行与漯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统计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就漯河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情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规划及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工作展开情况、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做法等问题进行了座谈。随后,调研组先后到漯河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沙河廉洁文化广场、漯河市源汇区、双汇集团等处,就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通过调研,调研组了解到,漯河市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路子。2008年以来,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30多项,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展开。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程中,漯河市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漯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了《漯河市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基本确保了目标分解到位,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执行力方面,漯河市采取四项措施来保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建立完善审核机制,确保制度的效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抓好制度的修订和清理,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
在调研座谈中,徐喜林同志指出,漯河市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等方面有不少好的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研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仅要始终与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相适应,而且还要注重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和配套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党建与政治研究所 陈东辉 包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