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省林业厅联合调研组关于南水北调中

2010-08-24   来源:联合调研组   点击量: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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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对河南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抓好林业生态省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以及2009年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提出林业的“四个地位”和“四大使命”的精神,2010年7月我院与省林业厅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淅川、西峡、内乡和邓州等四县(市)了进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调研。

    联合调研组由林宪斋书记任组长,我院樊万选研究员、唐海峰助理研究员、省林业厅杨朝兴总工程师、钟毅等作为主要成员完成了此次调研。通过对水源地四县(市)实地调查和研究,调研组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并上报省政府,建议应在我省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规划建设生态经济区。此项报告得到了刘满仓副省长的肯定性批示,认为建议很好,并指示应进行深入研究。

    调研报告认为,我省具有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规划和建设生态经济区的基础条件和优势,而且此项工作是必要的、可行的。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尤其自我省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以来,水源地四县(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使得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各种优势逐步显露,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产业发展较快,生态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区域优势明显,民间资本投资踊跃,已具备建设生态经济区的条件。规划和建设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通过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协调发展,同步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水源地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多个生态经济区已在规划和建设中,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热潮正在全国范围内兴起,我省作为人口、工业、农业、文化和生态大省,应当依托自身优势,适时适地谋划和加快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力争使生态经济区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极,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推进我省生态经济建设做出新的重大贡献。

    调研报告进一步提出了规划和建设生态经济区的若干建议:目前应当尽快明确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牵头单位及其职责,尽快组织编制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并上报;在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应突出林业的主体地位,坚持保护利用并重,实施必要的扶持政策,建立跨区域的协调工作机构和机制,尽快把水北调中线水源地规划和建设成我省首个流域性集水区域生态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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