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上海召开

2010-08-30   来源:法学所   点击量: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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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上海召开

    李宏伟应邀出席第五届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

    由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五届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年会于2010年8月21日——24日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工商联、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台湾劳动法学会、台湾中正大学、台湾铭传大学、香港社会保障学会、英国华威大学、法律出版社、西北政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地方部分社会科学院、党校、行政学院、律师事务所、地方高院和检察院的20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大会。大会的主题是“社会建设、社会安全和社会法”,子论题包括:社会安全、社会建设与社会法基础理论;社会分配的法律规制;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保障;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建设和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共五个方面。我院法学研究所李宏伟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担任分论题“农民工权益保护和劳动争议处理法”讨论小组的点评人,其撰写的《城乡统筹视阈下农民工非物质利益矛盾化解及其权益保障研究》入选会议论文集。

    中国社会法学是一门正在兴起的部门法学。2006年,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贾俊玲教授当选为首届会长。截止目前,全国各级地方法学会中已经建立了11个社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在高校和社科院系统已经成立了多个社会法研究所、系及科研中心,部分院校相关社会法学专业研究生和博士生已经开始招生。社会法成为与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并列的部门法,发轫于1999年的“七大法律部门”的正式提出,确立于2009年“社会法”与“社会领域立法”的权威辨析。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迅速发展,中国社会法学的发展迎来了春天。

    本次会议开幕式由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主持。会上,南京大学法学院周长征副教授认为“社会立法要从主观解释走向客观解释、应该关注社会法立法过程中的普遍规律和中国特色”;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认为“我们现在研究的社会法问题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法定标准的执法问题上,更应该向法律背后的社会问题延伸”;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认为“劳工三权应该是我们劳动法学界必须要研究的一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余少祥教授认为“社会法系维系民生之法,是具有公法与私法融合特征的第三法域”。另外,国务院法制办彭高建司长介绍了《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反家庭暴力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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