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批复我院部分内设机构调整方案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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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5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关于省社会科学院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的通知》(豫编办[2015]486号),批复我院部分内设机构调整方案:
一、撤销政治与法学研究所,设立政治与党建研究所、法学研究所。
政治与党建研究所主要职责是: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理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以及河南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管理等方面研究。
法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是:从事法学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研究,依法治省理论与实践研究,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河南法治蓝皮书的创研工作。
二、将经济研究所、金融与财贸研究所合并为经济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从事宏观经济和金融财贸基本理论研究,开展国民经济运行研究、区域经济研究、河南可持续发展研究、河南服务业发展研究、河南金融业发展、河南财政经济与贸易经济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及河南经济蓝皮书的创研工作。
三、中原文化研究所更名为文学研究所,主要职责不变。
一、撤销政治与法学研究所,设立政治与党建研究所、法学研究所。
政治与党建研究所主要职责是: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理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以及河南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管理等方面研究。
法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是:从事法学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研究,依法治省理论与实践研究,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河南法治蓝皮书的创研工作。
二、将经济研究所、金融与财贸研究所合并为经济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从事宏观经济和金融财贸基本理论研究,开展国民经济运行研究、区域经济研究、河南可持续发展研究、河南服务业发展研究、河南金融业发展、河南财政经济与贸易经济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及河南经济蓝皮书的创研工作。
三、中原文化研究所更名为文学研究所,主要职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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