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黄河法治论坛”在郑州成功举办

2022-09-06   来源:法学研究所   点击量: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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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的保障作用,828日,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联合河南省法学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论坛”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成功举办。会议的主题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与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来自省内外相关单位近百人参加论坛。我院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承哲研究员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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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哲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作为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智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重大课题,多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今年以来,河南省社科院迎来重塑性改革重要机遇,法学研究所建设生态法治、未来法治等重点学科,开拓视野、广泛合作、诚纳英才,瞄准建设高质量法学研究机构、高质量法治智库的目标一步步打牢学科基础,培养优质人才。下一步,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上,希望法学研究所加大研究力度,拓展研究深度,继续加强与省内相关各部门、沿黄省市和全国社科院等智库及科研部门的交流合作,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更加坚强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在主旨报告环节,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佑海以《如何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为题,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构建和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出谋划策;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祥民以《谈<黄河保护法>的执行体制创设》为题,强调要为保护黄河制定特别法并为此法“量身定做”创设特别执行体制;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天宝,作了《央地关系视角下的流域立法》的精彩报告,从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的对比角度,对流域立法的现状、渊源、核心机制作了详细深入解读。

主旨报告后,来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和部门的代表作了精彩发言,表达了如何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想法和建议,并希望和祝福“黄河法治论坛”越办越好。

闭幕式上,由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邓小云作会议总结。她从会议的形式、会议的规模、会议的选题、会议的影响等方面,对此次论坛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各位专家、各位同仁参加论坛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省社科院法学所将继续发扬刻苦钻研、迎难而上精神,共同为法治中国、法治河南贡献力量。

我院法学研究所全体科研人员参加论坛。

 (供稿:法学研究所)

摄影:丁晓

责任编辑: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