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23-06-30   来源: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点击量: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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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我院再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19年我院首次成功争创“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此次再度荣获该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巩固、深化、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供稿: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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