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签署交流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充分发挥社科院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2024年10月25日,我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简称新疆社科院)签署交流合作协议。院党委书记、院长王承哲出席签约仪式,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杰及院党政办公室、智库研究中心、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青年学者与会。
参加本次签约仪式的还有新疆社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丁守庆,新疆社科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科研外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
王承哲在签约会上首先对新疆社科院一行对我院的调研指导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从社科院硬件设施、编制规模、一流建设目标等方面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王承哲强调,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与新疆社科院深化合作,有利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地方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咨政服务。下一步将重点在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深化学术交流合作及加强干部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
丁守庆书记在签约会上从发展历史、编制规模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介绍了新疆社科院的基本情况,对河南省社科院的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祝愿河南省社科院越办越好,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目标。
与会双方一致认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与新疆社科院交流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一件值得庆贺的要事。希望以签约仪式为契机,通过开展深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供稿:智库研究中心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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