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小康筑牢“三农”人才根基

2020-10-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1日 第6版)   作者:王宏源   点击量: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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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多次对“三农”人才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三农”人才是强农兴农的根本。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应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深刻把握我国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加快筑牢“三农”人才根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农”发展关键在人才。人才队伍建设在“三农”发展中具有“扶志”和“增智”的造血功能,产生基础性和引领性的重要影响,许多情况下可以发挥先导性和示范性的关键作用。不论是农林牧副渔的创新发展,还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的打造;不论是增强农业生产迂回度,还是促进乡村“结构性优化”;不论是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还是营造“互联网+农业”的产业链;不论是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还是实现乡村“效率性提升”;不论是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还是开发乡村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旅游产业,以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都需要遵循新发展理念,大力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积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遴选一批本土专业人才,支持一批返乡创业人才,培养一批乡村匠艺人才,引导和支持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类发展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和集聚,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新动力和新保障。

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一要健全完善乡土人才的培养体系和人才回流机制。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扶持、制度设计、机制创新等方式,促使有能力、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在农业中创业、致富和发展,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生力军。二要实施乡村本土人才学历提升工程。通过为乡村培养一批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回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本土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创新性强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三要实施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队伍,依托并通过农业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等将分散经营的小农户联合起来,有效组织小农生产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和市场营销,将大量农业从业者分散式培训的工作转变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职能,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四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育新时代的新型职业农民和乡土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等,使其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有现代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创新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劳动者大军。五要实施乡村文化人才振兴工程。大力挖掘培养乡土文化人才、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有策略、有组织地加强新乡贤培育,发挥他们在带领农民共同致富、在农村治理中的示范引领和道德教化功能,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积极打造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平台和制度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筑牢“三农”人才根基,就要通过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把“一懂二爱”的各类人才吸引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促使产业链条更加完备、功能业态更加丰富、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要通过政策制度的有效安排,促进实现乡村振兴的帕累托改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要深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改革,从国家层面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成才的政策体制,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急需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的引导,探索适应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变化、农村人口结构变化,以及以信息化为先导的创新创业变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各类人才建设农村。二要发挥中青年人才在全民创业中的带动作用,通过积极实施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三支一扶”等人才计划,健全完善各项激励保障措施,引导和鼓励城市人才到乡村工作或提供服务。发挥外出务工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影响作用,激励他们回归农村,带领农民在广阔天地干事创业。三要在县域范围内完善人才有序流动制度,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项目对接、利益共享机制,疏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和企业实习、兼职和指导的通道。鼓励和引导人才以资金参股、贸易合作等形式,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等。四要进一步完善“三农”人才评价机制,在管理目标、制度、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完善农业科研领域人员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建立更加体现人才价值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创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大力优化“三农”人才发展环境。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义,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的生态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政治环境、信息环境等,凝聚观念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通过发展理念、政策扶持、政绩考核等多维度引导, 为“三农”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一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重视大量外出经商和打工的农村外流人才资源,着眼于人才、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智力等资源的全方位回归,实施“雁归工程”“凤还巢工程”等相关人才工程,出台鼓励他们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回归企业制度、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等,帮助解决人才回归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吸引外流人才将资金和技术带回家乡“二次创业”,反哺家乡建设。二要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乡村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农业科学探索和科技发明的知识产权,为农业科技人才投身乡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要完善良好服务环境。鼓励地方政府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谐共赢、民生改善,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采取有效举措减轻基层负担,解决好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问题。四要打造良好政治环境。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桥梁纽带,加大在农民专业协会、产业化经营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完善村级党政干部转岗、晋升发展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党政干部人才队伍,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发展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五要构建良好信息环境。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农村经济的融合,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促进人才全要素生产率的整体跃升,提升农业发展品级,丰富农村发展内涵,增强农民发展体验。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1日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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