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要实现“四个转变”
新时代的开放,最鲜明特征是制度型开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强省。2018年以来,我省迭代推进营商环境1.0至3.0改革,营商活跃度稳步增强,但与先进地区、沿海省份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要把握优化营商环境“软性化”“个性化”“首创性”“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具有河南特色的一流营商环境,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注入强大动力。
从当前看,国内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改革已经进入4.0时代,而河南基本处于营商环境改革3.0阶段。各地区的营商环境改革重点在各时间段略有不同,但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营商环境改革1.0版,重在“瘦身”,聚焦容易突破、群众最为期待、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领域,简政放权;营商环境改革2.0版,重在“健身”,强调优化服务,着力于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营商环境改革3.0版,重在“强身”,探索建立系统集成的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改革4.0版,重在“塑身”,以个性化服务企业为重点,塑造特色化、差别化的营商环境,如北京侧重科技创新、上海侧重扩大开放、广州提出用“绣花功夫”优化营商环境。就我省来说,在2018年构建了以《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核心的“1+15+N”政策体系,2020年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0版)》,在全省推进实施营商环境“116”优化提升行动,全省营商环境水平大幅提高。但这些改革举措主要集中在评价指标的优化提升,缺乏对全省营商环境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系统性全局性的改革推进机制和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仍处于营商环境改革3.0阶段,还需要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加快实现营商环境“四个转变”。
坚持软硬兼施,实现由硬指标提升向软环境优化转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营商环境正在由硬指标提升向软环境优化转变,呈现“软性化”之势。由于我省营商环境总体水平不高,优化营商环境要着力实现硬指标和软环境双提升。一方面要对标对表国际先进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等方面找到指标优化成效和成本之间平衡,不断缩小与全国前沿水平的差距,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医疗、居住、环境等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和供给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便捷的“软环境”。
推进分级优化,实现由共性攻坚向千城千策转变
河南营商环境改革基本是上下联动,各城市依据中央和省的意见开展规定动作,重点在于破解营商环境“共性”难题。未来我国将进入个性化服务企业的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将由共性攻坚向千城千策转变,呈现“个性化”之势。各地要个性化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一方面,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对于营商环境的要求也应该不同,如果统一标准,对于有些城市标准太低、有些城市拔苗助长。因此,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远远高于省定要求;有些较为偏远欠发达的县区,要放宽条件,给予其时间达到省定要求,或者鼓励在某一方面创新实现突破。另一方面,各城市要寻找自己营商环境的特色和突破点,打造更好地服务于本地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如制造业强市更加注重企业需求,营造产业生态,外向型城市更注重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快制度创新,实现由战术追赶向首创领跑转变
当前营商环境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未来优化营商环境将由战术追赶向首创领跑转变,呈现“首创性”之势。要从战略的高度对营商环境制度进行统筹安排,以首创式改革和跨越式改革为重点,在部分领域实现一批开创性制度突破。一方面,进行跨越式改革,充分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可以一步走完的改革不分步完成,梳理总结能够一步到位的改革领域,减少试错时间与成本。另一方面,进行首创式改革,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在某些领域进行首创式改革,实现在某些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全国领跑。
加强大小同视,实现由大企业偏好向多元化成长转变
河南部分地区长期以来是依赖大企业的发展模式,如果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服务大企业,营商环境既有水平及优化方向更有利于成熟型的大企业而不利于成长型的中小企业。未来优化营商环境将由大企业偏好向多元化成长转变,呈现“多元化”之势。要改变大企业偏好的发展模式,从依赖少数关键企业转变为依赖广大市场主体,保障大中小微各类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让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中小微企业成长的沃土。要持续深化“万人助万企”长效推进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形成助力各类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
来源:《河南日报》(2021年11月12日 第09版 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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