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学者原创】构建数字经济新生态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2022-03-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国英   点击量: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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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水平”。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高级阶段,农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范畴。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以构建农业物联网、发展精准种植和养殖、推广农产品数字营销等为重点,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能够充分彰显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截至2021年底,我国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1.58亿户,覆盖超过98%的县城城区和80%的乡镇镇区,农村光纤平均下载速率超过100Mbps,基本实现了城乡“同网同速”。为抢占数字农业农村制高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十四五”期间,需要加速构建先进、开放、共享的农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底层技术支撑;构建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生产和服务体系,利用信息流打通产业链,运用价值链整合产业链,用数字化打通“研-产-供-销-服”全链路,推动农业产供销协同生态链加速形成,为构建农业数字经济新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大数字产业化发展保障力度。数字经济是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实现农业数字化转型,需要政策、企业、金融协同发力。从顶层设计方面,政策应着力于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以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兴农业数字化产业形态,丰富支撑农业数字化转型的产业化体系,做强、做优、做大农业数字化产业,推动传统生产要素(劳动力、技术、资本和土地)以及数字要素(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生产化,以“数字化技术”重塑新的社会关系。鼓励市场创新与完善监管体系并重。从数据安全等领域着手,在确保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护国家信息安全。

构建数字化生态体系,推动农业产供销协同机制形成。产业链的关联性特征决定了数字化转型不是农业产业链上单个经营主体的行为,需要从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看待和实施这种经济活动。农业产业链上各经营主体需要通过资源互补建立持续的合作关系,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进而实现多主体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和产业共生,解决农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协调问题和转型面临的人力资源瓶颈。

目前,由大型电商平台打造的“产地仓+销地仓”短链物流模式优化了农产品数字化流通网络系统,推动了农产品从种植、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链条革新。大型电商平台凭借平台用户优势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顺丰为代表的物流企业布局冷链物流网络,开始在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方面寻求突破。以山东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为代表的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也在不断延伸产业链布局,打造社区零售终端。不同类型的主体正在用不同的创新方式变革农产品流通方式,这种由产业链上核心主体构建的数字化生态体系为全国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经验借鉴。

充分释放“新基建”的赋能效应,助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在生产环节,数字化赋能农业生产链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智慧农业通过搭建供应链环节的基础设施、供应链环节的数字化、生产环节数字化、订单数字化、供需关系数字化等几个环节,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整个产业链路被打通,这种凭借大数据沉淀的技术优势赋能农业产业的模式可以帮助农业产业链升级。在流通环节,数字化赋能物流体系可以提升农产品物流服务效率并实现流通成本的降低。碎片化供需信息是我国农产品流通高成本(供需信息匹配成本、供需信息错配成本)的核心来源,叠加冷链物流技术水平不足,这些因素的存在加剧了农产品流通链条的短板。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中的应用,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能够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实时共享,推动农产品流通行业逐步向信息化、透明化发展。在销售环节,数字化赋能农产品销售环节催生出农业新业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了实时信息连接和数据处理能力,数字经济催生出的社交电商、社区团购和直播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在农村市场的扩展打破了农产品上行的诸多壁垒,让远离客源市场、没有地缘优势的地区也能搭上互联网的快车从而获得迅速发展。在服务环节,数字技术赋能传统金融,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以农业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链条更加顺畅,在服务“三农”、精准脱贫等场景,新服务、新产品不断涌现,可以为传统普惠金融难以触及的长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从而扩大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

打造产业链“链长制”,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链长制”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一种制度创新,是产业链市场协调机制的重要补充。探索建立农业产业链链长制,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加工企业、生产企业、零售企业)通过构建农业数字化平台,实现从龙头企业到“链主”的蝶变,通过产业链关键节点向上、下游延伸,可以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边界,强化产业链薄弱环节,提升价值链,进而实现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特别注意,要让更多小农户深度参与到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中来,并形成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

目前,农业供给端迎来了新一轮变革和重构,给农业带来全新的发展路径和空间。一方面,可借助数字化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用数字化打通以用户为中心的“研-产-供-销-服”全链路,帮助传统农业做全链路的升级;另一方面,帮助农业生产由消费端转向消费端与生产端“双轮驱动”,探索利用数据联盟链方式来构建新型供应链协作网络,降低供应链的信任成本,支持农产品供应链朝着绿色、智能、高效、开放方向发展,进而完成数字农业价值链的升级与再造。

贯通农产品供应链,构建农业价值链生态体系。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包括农资(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供应者→农产品生产者(小农户、农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者(分级、包装、储藏等)→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价值链的辅助体系)→最终产品需要方→金融、类金融服务。产业链上的任何一个核心企业都可以通过构建利益联接机制,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广泛联结、紧密互动、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生态系统,将各利益主体链接成一个具有整体功能的网络生态,进而提高农业利润水平和比较收益,实现价值链增值。

(本文系2021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农村种养业发展模式与典型案例研究(2021JC2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22年03月16日




责任编辑: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