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辂:舆论引导要从管理走向治理
目前我国进入矛盾叠加、风险凸显的时期,现实中的风险、矛盾必然会在网络中呈现出来,但却并不是镜像式的直观呈现,而是经过了媒介的加工。技术变革改变了舆论的生成与传播方式,传播主体、传播手段、传播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网络社会与风险社会的重合又进一步重构了舆论生态。网络舆论需要引导,但引导的理念、方式都应该适应现实的变化。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平等性、互动性、去中心化等“天然”特性,与其相应的舆论引导应该是“治理式”的,以技术变革为契机推动理念的创新,构建新的舆论引导机制,这是发挥网络正面效应、提升舆论引导力的关键。
“治理式”引导与“灌输式”“管控式”“垂直性”引导相对,是与网络时代相适应的舆论规正方式。信息技术架构的网络空间将民众表达诉求、参与公共生活的需求激活,开放性、水平性、多中心、互动式的传播格局已经形成,垂直性、单中心、单方向的传播方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因此迫切需要构建新的社会机制。如果开放性、水平性、多元性、互动性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而治理理念、体制机制没有相应的革新,网络媒介的正面效应就难以发挥。网络媒介的技术属性与多中心治理理念有着天然的亲和性,在从管理走向治理的过程中,舆论引导同样需要摆脱旧有的管理模式,更新理念、明确方向、创新方法,构建“治理式”舆论引导机制,实现内涵式提升。
树立舆论共同体理念
网络舆论是舆论共同体(政府、媒体、民众)围绕公共事件(议题)而形成的意见或态度,它不是脱离人的外在之物,而是舆论共同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舆论的形成及影响是社会性的,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该以社会性方式加以解决,没有民众的参与,舆论引导不可能真正走向理性。舆论的失真变异并非哪一方造成的,而是舆论共同体共同的问题,不能将社会分工带来的差异变异为上下之别,不能将特定角色孤立于共同体之外,自我治理与相互监督是舆论共同体的共同责任。舆论失真变异,其原因不是没有是非曲直,而是在共同关注的事件之上附着了私利、情绪、先入之见和预设立场,正是因为存在这些主观意欲,舆论与实情才会脱节。网络舆论的引导,其本质是发挥舆论共同体的作用,消除主观蔽障,彰显本来的是非曲直。
从主客体管制走向主体间共治
舆论引导的本质是多元主体共同引导舆论,而不是主体(引导者)对客体(被引导者)的管制。将网络舆论视为民众对政府的抗争,舆论引导被看成是政府对民众意见和态度的矫正,这种将舆论共同体一分为二的思维逻辑完全背离了治理的本质。网络舆论是多元主体围绕特定社会事项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形成是主体间性的,对其进行引导同样需要主体间共治,只有共同引导、治理舆论的问题,而没有操纵、驾驭、控制的问题,不存在一个只能引导而不能被引导的主体,也不存在只能被引导而不能引导的客体。在网络时代,舆论并不一定反映实情,需要对其进行引导,但引导不是管控,不是预先定调,不是一部分人以先入之见、特殊利益去“矫正”另一部分人的意见、态度,而是形成基于事理的共识。主体之间在追求真相和公道的基础上相互引导,舆论才能回归正常。
变单向传播为互动沟通
网络媒介的出现提升了民众的话语权,造就了一个水平式、开放的交流环境,垂直性、独白式的单向传播模式在网络时代已经难以发挥作用,因此迫切需要为技术上的平等性、交互性赋予 实质性内涵,实现多维度、全方位的互动与沟通。互动沟通的本质在于通,在于发现各种意见背后的问题,从而做出合理的修正。话语沟通的有效性并不是因为话语自身具备理性,也不是因为交往本身蕴含着真理,而是因为话语沟通是与人的理性和良知联系在一起的。真相、公道与公开、理性沟通的舆论氛围相应,而谣言、流言以及情绪的鼓噪却只能在封闭的环境下盛行。在公开、理性沟通的舆论氛围中,各种偏私的观点、歪曲事实的言论、过激的意见就会被看得清清楚楚,不能继续蒙蔽人。拓宽互动渠道,构建良好的沟通环境,让每个主体充分表达意见,就能够形成基于真相和公道的公共舆论。
注重疏通壅塞,摒弃堵截式导引
引导的本义是疏通河流的壅塞,使之通畅无阻,后引申到舆论的治理。河流的壅塞不除,则水患不止,舆论的壅塞不疏通,则人情不通。治理水患要顺应水土之性,舆论引导需要顺应人性。相信人的良知和理性,顺流、顺性而导,则道义通流。舆论脱离实情,是因为共通之性、本有之明被外物所障蔽,去除附着在事件(议题)上的先入之见、私利、私意、情绪,舆论就能回到正确的轨道之上。舆论引导不是围追堵截,不是为舆论划定界限,不是将舆论导引至特定的地方,而是还公共事件本来面目。在公共事件上的意见差异和对立,其实类似于河流的淤堵,事件之上被附着了主观蔽障,所以是非曲直不能显现,若清理这些障碍,真相和公道就能够彰显。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来源:《社会学报》总第1725期3版
责任编辑: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