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想 新论断 新观点 新部署 新要求》之八
57.明确提出和谐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原则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改善民生提高到社会建设的核心地位。“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无论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方针,还是普通百姓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保问题,报告中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话题不仅处处折射爱民情怀,而且蕴含着许多新的内涵。
“共建共享”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群众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又是享有社会和谐发展成果的主体。在“共建中共享”,既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又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涵。在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同时又必须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直接享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建共享”这一重要原则的确立,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依靠力量和根本目的,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共建共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良性互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坚持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和谐发展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因此,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
“共建共享”是对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着力改善民生对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十七大报告中,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行了明确的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报告中还进一步部署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即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为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理论导向和政策导向。
58.把“改善民生”提高到社会建设的核心地位,提出“五有”的社会建设目标
胡锦涛同志在“6.25”讲话中已经指出“社会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把“改善民生”提高到社会建设的核心地位,明确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不仅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的执政理念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而且推出一系列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措施。十七大将民生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不仅将令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而且将更好地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加快民族复兴的进程。
在十七大报告中,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行了明确的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学有所教就是要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劳有所得就是要千方百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岗位,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使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实现就业。采取有效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从而产生“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同时,要尽可能地使每一位劳动者按照他们的贡献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病有所医就是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等制度。不至于使老百姓因贫困看不起病,也不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老有所养就是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使所有老年人都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幸福地安度晚年。
住有所居就是要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尽快采取各种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着重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中低价位普通居民住宅建设。
59.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和任务
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6年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把教育作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工程;同时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突出了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性,指出了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所以,从十六大到十七大,我国教育改革的目标是明确的——“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和任务。一是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等教育的各个不同阶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迈入全面普及的新阶段,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到2006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27%,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0%,高中阶段教育迅速发展,2006年在校学生达4342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5.7%。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2006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5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2%。
二是提出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这是切实消除应试教育弊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所在。报告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方面提出改革要求。报告明确提出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这必将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提高。
三是提出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是否产业化的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十七大明确了教育的公益性质,使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从多方面保障贫困地区及人口的受教育权利。2006年,对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名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地区37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其中的7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同时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目前中国城乡之间的教育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要努力缩小这个差距,核心问题就是要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1-33条规定了农村教师应享有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五是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坚持鼓励扶持和规范管理并重,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民办教育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9.3万所,在校生2456.2万人。
六是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累计投入的资金由2004年的1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80亿元,已配备35万套教学光盘播放点、19万套卫星教学接收点和3.5万套计算机和多媒体设备,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农村地区的教育质量,使近1亿农村学生从中受益。
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是十七大确立的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着眼点,是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命题。
60.提出科教兴国新的奋斗目标:“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是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并列的我国新时期新阶段科教兴国战略的另一个新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我国有13亿人口,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这么多的人口,素质低就是沉重的人口负担,素质高就是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就是要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所以,新中国建立58年和改革开放29年以来,经过几代人的长期艰苦奋斗,我国已经从一个人口大国建设成为一个人力资源大国,但还不是人力资源的强国。所以,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人力资源强国。
目前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首先是,1999年中央决定大幅度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体现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坚决意志,直接推动我国迈出了由人口大国转向人力资源强国的关键的一步;其次是,目前我国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超过了8.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年以上。全国总人口中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已达7000多万人,从业人员中有高等教育学历的人数已位居世界前列,我国正在加速完成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但客观来讲,我们离真正的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粗文盲率大大高于发达国家2%以下的水平;二是大学粗入学率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三是平均受教育年限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的人均受教育水平,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人口素质较低相适应,我国的劳动力素质也不高。目前,我国就业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仅为5%左右,而发达国家普遍在40%以上,即使是像印度、巴西、印尼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该指标也超过了6%。
因此,要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要建成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建成一个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二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培养出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使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为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61.明确要求“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在总结我国近年来就业工作的实践,深入认识扩大就业的规律,科学分析我国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近年来,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导致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各类企业正逐步由劳动密集型转变为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虽然增长很快,但是劳动力的需求却不能同步提高。上个世纪80年代,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至少可以带动就业0.3个百分点,但现在这一指标已降至0.1个百分点。十七大报告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就是要积极促进形成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格局。
以创业带动就业具有很强的倍增效应。劳动者在创业的时候,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以通过合伙创业、组建公司等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创业主体。实践表明,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下,一个职工创业一般可以带动五个职工实现就业,倍增效应十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良好。近年来我国个体工商户的数量逐年减少,其主要原因是:主观上创业意识逐步消减;客观上创业环境不够宽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大力提倡全民创业,尤其要鼓励年轻的大学毕业生们发挥自己的所长、所学,积极干事创业;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为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空间。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政府要从鼓励劳动者创业出发,在税费征收、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要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扩大扶持创业的范围。二是要设法扭转民众尤其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观念。随着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形式越来越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三是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四是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五是要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
62.提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新理念、新举措
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论述,从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两个层次上,提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思路和政策要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
报告中提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报告重申这一基本收入分配制度具有新意。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基于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基本国情,涉及千家万户。中国目前大多数劳动者需要依靠就业取得收入。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依赖大量的、丰富的劳动力要素,通过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收入分配的改善。目前突出问题是,在参与分配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几个主要要素中,资本、管理在分配中所占比重过大,劳动所占比例过低,劳动者积极性受到挫伤。报告中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报告首次强调在初次分配中体现公平,把公平放在了分配制度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现实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对过去“初次分配讲效率,再分配讲公平”观念的重大突破。
“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报告中强调提高这“两个比重”,是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调整。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的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提高这“两个比重”,有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也有利于合理调整国民分配格局,把收入分配从直接的物质收入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公共服务等方面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在城乡普照,达到全民共享。
报告对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提出的总的原则是,“提低、扩中、调高、打非”。“提低”,就是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中”,就是要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高”,就是要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打非”,就是要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报告还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报告的这一提法,有利于增加百姓财富,能使大多数人成为中等收入者。在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居民投资理财渠道拓宽,会很自然地出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财产性收入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增长较快的趋势。这个新提法体现出了时代的特点。
63.首次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十七大报告指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贯彻落实这项举措,对于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人民生活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国民收入由居民收入、企业收入和国家收入三部分构成。过去,当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发生矛盾的时候,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指导思想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按“确保国家、留足集体,最后是个人”的原则进行分配。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年均9%以上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已经具备了物质和体制基础。此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保证中国经济均衡增长和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过度依赖投资需求和净出口的特点越来越明显,这是引发宏观经济失衡和结构矛盾的重要因素。通过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潜在的消费需求转变成现实的有效需求,从而改变中国经济增长的总需求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要实现这个转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根本举措之一。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与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密切相关的。在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土地等生产要素是按照市场价格来决定分配,政府一般是不干预的。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生产要素市场发育还不健全,劳动报酬与其它要素的收入的分配比例不协调,在其它要素收益不断提高的同时,劳动报酬没有获得应有的份额。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方面可以确保在初次分配途径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随经济发展能够得到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能推动再分配途径劳动报酬的协调上升,从而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此外,由于部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他们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并且主要是通过初次分配的形式来获得,而劳动报酬存在水平偏低、增长幅度偏小的情况,从而造成居民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所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仅能直接增加劳动报酬,而且也能缓解收入分配领域政府转移支付的压力,进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二要随经济增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三要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四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深化改革和宏观调节,规范初次分配秩序,使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五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64.明确“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和要求
生命权、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健康是人全面发展和享有幸福生活的前提,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不适应,比如,“病有所医”尚未完全实现,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仍然存在,这成为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利因素。十七大报告指出把卫生工作定位为社会基础性工作和民生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
探索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要从基础框架起步,逐步向更加全面的水平发展,向逐步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发展。首先,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职责,要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要保证就医的及时性、用药和医疗措施的安全性、医药费用负担的合理性。其次,要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要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部分农村缺医少药问题,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中西医药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实际可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再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关键,是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框架,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构成,这四部分应协调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包括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服务网络,其重点是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的完善和突法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服务体系的重点是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兴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互相衔接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的建设,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品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确保药品安全,确保人民的基本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