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想 新论断 新观点 新部署 新要求》之九
65.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总体发展战略作出新阐述
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时强调指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这一重要论述,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具体体现。
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是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重大关系。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个重要关系,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根本观点。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明确地讲,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但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可靠的办法就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并且说:“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了国家经济建设是大局的思想,强调国防建设要紧密地配合这个大局,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他指出:“国防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离开三化就谈不上国防现代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江泽民同志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一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二是必须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在国家财力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有所发展;三是必须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建设发展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十七大报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刻地揭示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相互关系,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总体发展战略作出了新阐述,提出了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新思路。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是我们党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内在规律的科学总结。富国与强兵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体。安全与发展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需求,富国与强兵是一个国家发展腾飞不可或缺的两翼。一个国家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既要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又要以强大的国防力量作后盾。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与强兵的统一,既是强国之策,也是强军之道。只有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把国防建设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之中,努力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富国与强兵的统一。
66.对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出新要求
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我军应向建军的高级阶段,即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国防军的新目标迈进。1953年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明确地把“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化革命军队”确定为我军建设的总方针和总任务。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军队、怎样建设军队的问题,再次摆在了全党全军面前。1981年9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了“必须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总目标。这一总目标的提出,为新时期人民军队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同志坚持邓小平同志确立的上述总目标,进一步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五句话”总要求,为加强军队质量建设、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全面推进军队建设,确立了根本指导原则。十五大报告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军情,鲜明地提出了“把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要求。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实践中继续研究和探索建设强大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队的重大课题,确立了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相统一的原则。
十七大报告更进一步地深刻揭示了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之间的相互关系,首次提出了“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的新要求。这一新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为我军推进各项建设、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指明了方向。革命化是军队建设的政治方向,是我军独有的政治优势。美国西点军校的一个教员曾经说:“美军不怕中国军队现代化。因为在这方面他们永远赶不上我们。怕的是中国军队的毛泽东化,或按中国术语叫革命化。”现代化是军队建设的中心任务。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是时代对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当前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基本趋势。一个国家如果军队现代化水平低下,不仅在国际舞台上没有发言权,而且也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正规化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基础。没有正规化,部队就不可能适应现代战争,形成一个整体,聚合成现代作战条件下的强大军事力量。这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统一。要确保我军“打得赢、不变质”,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必须按照三者相统一的原则,统筹推进军队全面建设。
67.对全面推进军事工作创新提出新要求
在阐述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时,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适应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发展新要求,推进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调整改革军队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军队建设规律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
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历来重视和强调军事工作创新。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军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大胆创新。”他尤其重视和强调军事理论创新,强调先进的军事理论历来是战争的重要制胜因素。要紧密结合世界军事发展和我军建设实践,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以军事理论的创新引导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他的这些思想,在十六大报告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报告指出,要“创新和发展军事理论。”“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军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项改革。”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以他为主席的中央军委,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军事工作创新思想。强调要把改革创新作为军队建设的根本动力,大力推进军事理论创新、军事技术创新、军事组织创新、军事管理创新。要着眼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拓宽战略视野,更新发展观念,深化科研改革,努力构建具有我军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充满发展活力的军事科学体系。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推进军事组织体制创新和军事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我军特色的科学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现代管理水平。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把军队战斗力生成模式进一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高新技术进步上来。要集中精力抓一抓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力争取得一些实质性成果。
当前,我军建设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军事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无论是对现代战争规律的把握、作战理论的创新、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的研究,还是作战指挥体制的建立完善、军事训练的改革深化、军事管理的创新和战争动员的组织等,都迫切需要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方法进行探索,在改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对我军来说 加快军事领域的创新发展 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回答的时代性课题。可以说,要不要创新,能不能创新,创新热情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成果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到我军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的表现和命运。
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军队进步的灵魂。十七大报告对军事工作创新的进一步全面阐述,既是对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发展根本动力的科学阐明,也是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对军事工作创新作出的战略部署,必将成为军事工作不断开拓新局面的行动指南。
68.首次提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
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这是对新的历史起点上国防建设发展道路和模式的科学揭示。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重要方针。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国防建设要走军民结合道路的思想。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要学习两套本事,在军事工业练习民用产品的本事,在民用工业中练习军事产品本事。”为贯彻落实毛泽东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有关部门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寓军于民”方针。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方针并未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分离发展模式暴露出来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1992年春视察南方时,邓小平同志看到我国国防工业军转民取得显著成就,高兴地说:“我们抓国防工业的军民结合,抓得比较早,这一条抓对了。”
进入新世纪,江泽民同志根据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出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的新十六字方针。强调要坚持寓军于民,形成充满活力的国防科技建设体制;坚持大力协同,形成推动国防科技建设的社会大协作体系;坚持自力更生,瞄准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加强自主创新。以此为指导,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寓军于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了“四个坚持”的明确要求。这“四个坚持”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军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他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的军民结合,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获取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丰厚资源和强大支撑。”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新要求,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的新发展,是为实现富国与强兵统一目标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
统筹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国防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要依托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把国防建设融入现代化建设全局之中,统筹国防资源与经济资源,注重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军队人才和地方人才的兼容发展,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走出一条自己的发展之路。
69.对台郑重呼吁中的新表述
十七大报告中在明确阐述两岸关系发展、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的基础上,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这是党的重要文件中首次使用“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等新表述,其意味非同寻常。
首先,这些新表述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维护台海和平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识与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多年来,党中央一直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不懈努力,多次提出有建设性的设想和建议。2006年,胡锦涛与连战会晤时就提出过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十七大报告中再次确认政府的这一态度,意义十分重要,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
其次,这些新表述反映了我们党关于两岸协商谈判主张的新进展。祖国大陆一直希望通过推动两岸政治协商与谈判来打破两岸政治僵局、解决分歧,争取和平统一。1995年1月,江泽民同志就在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中明确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十六大报告又首次把“可以谈”的内容具体化为三个方面:即“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中更把“可以谈”的内容细化为六个方面,并予以法律化约束。十七大报告首次在党的重要文件中使用“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等新表述,反映了我们党关于两岸协商谈判主张的新进展。
第三,这些新表述绘就了两岸关系未来和解、和平发展的路线图。两岸关系发展的历程充分证明,两岸分则两害、合则两利。共同的血脉和文化,共同的两岸关系前途,共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远景,把两岸同胞紧紧联系在一起。维护台海和平、实现两岸和平既是党中央重要的对台政策,也是海峡两岸人民的最大期盼。十七大报告中的郑重呼吁,不仅展现了海峡两岸和解、和平发展的美好前景,而且还提出了实现这一美好前景的具体路径和措施,可谓是我们党提出的海峡两岸和解、和平发展的路线图,将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产生历史性的重大作用。
70.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十七大报告在部署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时,特别突出了改革创新精神,并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布局。这个新布局就是一条主线、五个建设。一条主线,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五个建设,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是在十六大以来的党建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度曾表述为“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十七大报告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共同作为主线,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更加明晰,并贯穿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各个建设之中。同时,报告在部署五个建设中的每一个建设时,又都突出了其各自的重点。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改革创新精神。
思想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明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并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写入党章。对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马克思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组织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新形势下,我们党新党员数量大量增加,新老干部交替不断进行,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也使我们党的组织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十七大报告提出“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等,对于我们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内民主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具有明确的实践指导意义。
作风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党的作风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是党中央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党风的新情况进行深思熟虑后,对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新思路,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制度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党的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精神,对既用制度来促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又用制度建设来巩固党的各方面建设取得的成果提供了科学依据。
反腐倡廉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近年来,我们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映了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这对于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有重要指导作用。
71.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将是继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全党又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活动。
科学发展观,以其丰富的科学内涵探索和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极大地深化和丰富了对当代中国发展问题的认识,极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有着鲜明的时代性、明确的针对性、高度的创新性。中国改革开放29年之后进入的新世纪、新阶段是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科学发展观的时代主题。尤为重要的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关于发展阶段性特征问题,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基础上的又一个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判断。当代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科学发展观的孕育成熟准备了肥沃土壤,而科学发展观也对这些阶段性特征作了深刻的回应。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党的十七大要求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党同志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
72.提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举措
我们党80多年的奋斗历史,同时也是不断探索和推进民主建设的历史。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以这个思想为指导,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和成效。在此基础上,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举措。比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任期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等等,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
重视发挥全委会作用,理顺权力运行机制。理顺党内权力运行机制是党内民主改革的重要环节。过去有些地方是常委会决策和讨论重大问题,全委会基本上不起什么作用,易形成少数人决策现象。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这两个新论述的背后是要理顺党内权力运行机制,这不仅有利于理顺权力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机制,而且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专断。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夯实党内民主基础。党员的主体地位包括:党员是党内的主人,享有平等参与党内重大事务的权力;党员是党内权力主体,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都由党员选举产生;党员是党内的行为主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广大党员带领群众去执行。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发展党内民主夯实了基础。而要达此目的,必须坚持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提倡党内说真话,畅所欲言,达到在民主基础上的统一,杜绝一言堂。
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差额比例将会适当扩大。改革选举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关键的一点,就是改善党内选举制度。自中共十二大党章提出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十三大党章规定可直接进行差额选举,也可先进行差额预选再进行正式选举后,党代表和委员会都是进行差额选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改进候选人提名和选举方式”。这不仅表明中共党内民主在发展,而且表明了党内选举制度的一个走向,必将更好地推进党内选举制度改革,更好地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实行党代会任期制度,党代表将更好地发挥作用。早在党的八大会议上,就曾提出党代表任期制,但因故未能施行。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浙江台州等地方试点延续至今。十六大报告对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给予肯定。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这一思路的明确提出,意味着将通过常任制这一形式,使得党代表在党代会闭幕后,也可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