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想 新论断 新观点 新部署 新要求》之十

2008-02-02   点击量: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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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坚持正确用人的新导向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是我们党的干部工作的基本方针。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时,除了坚持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用人导向外,还提出了新的用人导向。这就是:“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提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这些新的导向,是对我们党在长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干部路线的科学总结和发展,为我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领导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

    一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组织部门坚持正确的干部路线,选拔任用干部越来越重视民意。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延伸考察、任前公示等方法,着力把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都亮给群众。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少数地方,个别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却通过拉“小圈子”、跑关系,得以“带病提拔”。这不仅对别的干部不公平,而且让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有所怀疑。

    十七大报告将“公信度”三个字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之中,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权利的尊重。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强不强,作风好不好,实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让群众意见成为决定干部升迁与否的主要因素,让群众抓住干部的“官帽子”。使任何一名干部要得到升迁,必须怀着做“人民公仆”的真诚心态,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公信度”三个字,抓住了党风政风建设的关键。

    另一方面,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两个务必”,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精神,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今年4月,胡锦涛同志在宁夏考察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但是,确实有一些干部向往大城市、大机关、大企业,不愿到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去;有一些干部把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大的地方工作当作仕途上的跳板,只想镀金,早日升迁。这与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格外关注”,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使用这样的词汇是极其罕见的。这表明党中央更加关怀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凸显了我们党对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的重视,这是一个用人制度上发出的强烈信号,是一种正确的用人导向。这将有助于把各级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艰苦奋斗、干事创业上来,有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深入的血肉联系,有助于加强条件艰苦、问题突出和困难地方的工作,有助于激励更多的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74.首次提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要建立健全“两个机制”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的十七大要求“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并首次提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要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一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这两个机制,都是根据基层党的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特别是报告首次写入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注于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之中,体现了深切的人文关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由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党员逐年增多。他们从业和居住的流动性,给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课题。尽管近年来中央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如何建立起一个全面系统、完善的长效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做进一步的深入探索。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这是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新形势下党员管理模式的重大创新。它要求我们改变城乡之间、地域之问、党员居住地和就业单位之间基层党建工作相对分离的状态,把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的工作紧密衔接起来,把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关怀帮助紧密结合起来,使每个党员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在流出地还是在流人地,都能融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受到组织管理,得到组织关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通过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促进形成城乡衔接、全面覆盖、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党员管理工作格局,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管理格局相符合。

    人文关怀党员,是增强党内和谐,体现组织温暖,增强全党的凝聚力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激励出活力,关怀出动力,帮扶提高凝聚力。近年来,中央采取下拨党费救灾、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对符合政策的老党员进行补贴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得到基层党员群众的普遍赞誉。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是把这项工作制度化、机制化的体现。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多方筹集资金,为下岗失业职工中党员和生活贫困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通过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努力在全党形成上级党组织关心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关心广大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来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动局面。

    75.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新要求

    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人民对切实端正党风寄予殷切期待。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是我们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保证。

    党性是党员干部先进性的集中体现。“讲党性”首先表现为讲政治,要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讲党性”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自己置身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中,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讲党性”就是要胸怀大局,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所承担的责任放到大局中去把握、去思考、去衡量。“讲党性”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善于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创造新的经验,实现观念的更新、实践的创新、工作的进取。“讲党性”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表明态度,立场坚定 ,旗帜鲜明。

    重品行是对“做人”的要求。十七大报告在原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大领域中又增加了个人品德建设,突出了个人品德建设,表明了注重“做人”的要求取向。对于掌握了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他的品行将自觉不自觉地体现在从政的言论和行动中,如果品行不好,轻则伤害他人,重则危害社会,更严重的甚至会祸国殃民。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作风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四种不良风气:一是贪大求洋、追求豪华、过度消费、不注意节俭的奢靡之风;二是急功近利、目光短浅、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的浮躁之风;三是贪图享受、贪图钱财、贪图美色的贪占之风;四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跑要之风。这些不良风气的产生和一些领导干部的个人品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中纪委查处的腐败案件所涉及的高级领导干部,几乎都有“生活作风”问题,这已经不是“极少数”或“个别现象”了。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营造一种风气,提供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对党风、政风、民风的形成,对大众情趣的培养,客观上具有一种示范功能。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当模范,而且要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日常社会生活中作表率,以自己的表率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服务群众,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只有这样,我们党才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我们的事业才会无往而不胜。

    76.第一次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在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一次增写了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表述。增写的第七自然段表述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同时,党章总纲和条文部分的其他修改,也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比如:总纲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修改的内容,都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再比如,党章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干部的要求的修改,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的修改,都增写了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从理论角度讲,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

    从实践角度看,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论、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才能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才能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关键在党。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并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明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实现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时代要求,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77.第一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写入党章

    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写入党章,是十七大引人注目的又一鲜明亮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任务,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现阶段奋斗目标时,增写了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并在总纲第十四至十七自然段,分别论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样修改,有利于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布局、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时,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还增写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内容。这就清楚地表明,我们所强调的发展,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方针,到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再到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科学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出这一总体布局并把它写入党章,郑重地向世人表明:我们所致力于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社会主义;我们所致力于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我们所致力于构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社会。

    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对于全党同志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继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78.新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第一章第三条中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1)此前的党章在该条第一款中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新党章则在该条该款中增写了党员必须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2)此前的党章在第八款中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新党章则在该款中增写了党员必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修正案新党章第六章,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1)此前的党章在本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新党章则在该款中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2)此前的党章在本章该条第二款中规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新党章则将其修改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3)此前的党章在本章该条第五款中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新党章则在该款中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作出上述这些修改,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79.新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新规定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第二章中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以下三项新的规定。

    (1)此前的党章在本章第十条第四款中规定:“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新党章则在该款中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推进党务公开,各级党组织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受到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欢迎。在党章中增写这方面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

    (2)此前的党章在本章第十一条中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新党章则在该条中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内容。增写这样的内容的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都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党章中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条件已经成熟,可以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将来根据这项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职责和权利。

    (3)此前的党章在本章第十三条中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新党章则在该条中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巡视制度实行以来的实践证明,作为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巡视监督有力地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受到党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

    80.新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第五章中党的基层组织作出了以下四项新的规定。

    一是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改用社会组织来表述。用社会组织的概念来替代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概念,可以涵盖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内容。把第三十条中关于“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十六大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的要求后,不少地方开展了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实践效果很好。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普遍实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给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间。

    三是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把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这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的新要求,运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

    四是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新课题,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作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落实各自责任、形成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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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 新论断 新观点 新部署 新要求》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