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研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2007年院学术年会集锦之一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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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新布局
1.新布局的形成
党建新布局是相对于十六大以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这样一种板块式、平面化布局而言的。其突出特点是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要素,这些新增加的内容和要素又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布局的结构。这新增加的内容和要素就是作为十六以来中央重大战略思想之一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破题于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明确提出了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这就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摆到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点”位置。2005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强调: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是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2006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一次要求全党要“更加突出地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主线”,“要紧密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仅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在党的各方面建设中的“主线”地位,而且用了“更加突出”这样的强调话语,使其“主线”地位的分量陡增。2007年3月,曾庆红同志在中央党校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新布局问题,指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的总目标和总方针,完善了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这是中央领导第一次在“布局”意义上谈党的建设问题。事隔不久,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同志在全国党校系统党建工作理论研讨会上,根据曾庆红同志“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的表述,以“谈谈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理论的意义”为题,比较系统地阐发了党的建设的布局问题。这样一来,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新的总体布局问题就被进一步论述和阐发了出来。
2.十七大的表述:一条主线,五大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党建工作新布局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表述,这就是一条主线,五大建设。一条主线,就是“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五大建设就是:“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新的规范表述,与以往表述相比,有两点变化,一是改变了“重点”和“主线”的说法,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共同作为主线,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更加明晰;二是把反腐倡廉建设从党的作风建设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突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这样一种总体布局,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更加符合我们党的建设的实际。
二、发展党内民主的新举措
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预示着十六大以后发展党内民主将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重头戏。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谈。
1.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建设的八大进展
(1)着眼于指导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党内民主理论上取得重要新成果: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实现民主执政的根本途径是通过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和实施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推动党内民主制度化、规范化;要充分尊重党员在党内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推行党务公开,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充分集思广益,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要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等等。
(2)着眼于激发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丰富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与形式。2004年10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些基层党组织探索建立党员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党员旁听县乡常委会(党委会)等制度,培养党员的民主意识,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调动了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3)着眼于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推进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责任约束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中央作出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和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意见。从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中央决定将全会文件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十六大代表,广泛实行听证、公示等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一些地方党委还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记名表决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书记末位表态制等制度。
(4)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有的地方探索实行厅处级联考、分类选拔的办法,即省(区、市)、市(地)联合公选厅、处级领导干部,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阅卷、统一公布结果,规范了操作,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
(5)着眼于真实反映选举人意志,改进提名方式、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刚刚结束的地方四级党委领导班子换届中,普遍采取了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的办法,一些地方还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差额表决,在村一级实行“两推一选”,在乡镇一级实行“公推直选”,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有的地方还对县(市、区)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实行“公推公选”。
(6)着眼于加强集体领导,合理划分党委常委会与全委会的职责权限。中央率先垂范,实行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向政治局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各级地方党委领导班子也按照中央要求,向同级党委全委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接受全委会监督, 2004年,中央组织部颁发《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对重要干部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的办法作出详细规定并得到普遍执行。一些地方还把全委会票决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同级党政职能部门的正职,运用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
(7)着眼于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地方,赋予每年举行的党代会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增补党委、纪委委员,接受代表提案等职能,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能在五年一次的党代会召开期间发挥作用,全委会难以向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状况。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地方,赋予党代表评议权、建议权、提案权、质询权等权利,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参与重大决策,自觉监督党委、纪委及其成员,充分反映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选举单位党员群众的监督。
(8)着眼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加大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和同级相互之间的监督力度。2003年12月,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和省一级党委陆续建立巡视制度。中央巡视组对省级领导班子,省(区、市)委巡视组对地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普遍巡视。
2.十七大选举中的新举措:两个第一次
一是十七大代表选举:两个五个百分点和一个第一次。除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维持不变外,其他选举单位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一般比十六大时相应提高五个百分点;十七大代表选举的差额为15%,比十六大多了五个百分点。8月2日公布了中共十七大代表名单,这在党史上还是第一次,
二是民主推荐中央政治局委员。2007年6月25日下午3时,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就可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参加会议的十六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400余人,每人都领到了一张这样的推荐票。这是一张橘红色的民主推荐票。票页正面写着“可新提名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票”。
打开推荐票,是一个按姓氏笔画排列的近200人的名单,他们都是符合中央确定的可新提名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条件的63周岁以下正部长级干部和军队正大军区职干部,供与会同志推荐时参考。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内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民主推荐会。对此,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中共正试图以低风险模式推行真正的民主,推荐的对象为代表中共最高权力机构的中央政治局委员。这应该是政治局委员在产生的过程中,首次采用了扩大党内民主的预选形式,取代一个人或几个人来决定人选的传统做法。
三、基层党建的三个新机制
十七大报告在部署“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时,首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三个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这三个新机制的提出,既是党的建设实践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基层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的总结和升华。这里主要讲一讲对这三个机制的先行探索问题,特别是我们河南在先行探索中对这三个机制的贡献。
就第一个机制“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来看,我们河南信阳实施的“金桥工程”、郑州市金水区创建的“红色家园”等,都是先行探索的突出典例,受到了中央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另外,宁波市“探索区域性党建模式” 更明确提出:“区域性党建模式,顺应了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和十七大报告的表述仅一字之差。
就第二个机制“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来看,郑州荥阳市开展的“双联双增”活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村与市直部门联建”,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也属于先行探索;另外,漯河市在先进性教育试点中对党员中的困难群体的帮扶等做法,也可以看作是对第三个机制“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等待探索。
从以上实践创新与中央决策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到很深的启发和感悟。即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中央决策的源头。再进一步,可以归纳出一个公式:实践创新——党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总结升华——中央决策、理论创新。这就告诉我们,实践创新大有可为,党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的总结升华大有可为。
(作者:党建与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1.新布局的形成
党建新布局是相对于十六大以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这样一种板块式、平面化布局而言的。其突出特点是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要素,这些新增加的内容和要素又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布局的结构。这新增加的内容和要素就是作为十六以来中央重大战略思想之一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破题于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明确提出了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这就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摆到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点”位置。2005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强调: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是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2006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一次要求全党要“更加突出地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主线”,“要紧密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仅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在党的各方面建设中的“主线”地位,而且用了“更加突出”这样的强调话语,使其“主线”地位的分量陡增。2007年3月,曾庆红同志在中央党校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新布局问题,指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的总目标和总方针,完善了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这是中央领导第一次在“布局”意义上谈党的建设问题。事隔不久,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同志在全国党校系统党建工作理论研讨会上,根据曾庆红同志“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的表述,以“谈谈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理论的意义”为题,比较系统地阐发了党的建设的布局问题。这样一来,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新的总体布局问题就被进一步论述和阐发了出来。
2.十七大的表述:一条主线,五大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党建工作新布局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表述,这就是一条主线,五大建设。一条主线,就是“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五大建设就是:“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新的规范表述,与以往表述相比,有两点变化,一是改变了“重点”和“主线”的说法,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共同作为主线,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更加明晰;二是把反腐倡廉建设从党的作风建设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突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这样一种总体布局,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更加符合我们党的建设的实际。
二、发展党内民主的新举措
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预示着十六大以后发展党内民主将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重头戏。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谈。
1.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建设的八大进展
(1)着眼于指导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党内民主理论上取得重要新成果: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实现民主执政的根本途径是通过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和实施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推动党内民主制度化、规范化;要充分尊重党员在党内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推行党务公开,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充分集思广益,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要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等等。
(2)着眼于激发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丰富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与形式。2004年10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些基层党组织探索建立党员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党员旁听县乡常委会(党委会)等制度,培养党员的民主意识,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调动了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3)着眼于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推进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责任约束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中央作出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和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意见。从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中央决定将全会文件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十六大代表,广泛实行听证、公示等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一些地方党委还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记名表决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书记末位表态制等制度。
(4)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有的地方探索实行厅处级联考、分类选拔的办法,即省(区、市)、市(地)联合公选厅、处级领导干部,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阅卷、统一公布结果,规范了操作,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
(5)着眼于真实反映选举人意志,改进提名方式、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刚刚结束的地方四级党委领导班子换届中,普遍采取了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的办法,一些地方还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差额表决,在村一级实行“两推一选”,在乡镇一级实行“公推直选”,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有的地方还对县(市、区)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实行“公推公选”。
(6)着眼于加强集体领导,合理划分党委常委会与全委会的职责权限。中央率先垂范,实行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向政治局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各级地方党委领导班子也按照中央要求,向同级党委全委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接受全委会监督, 2004年,中央组织部颁发《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对重要干部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的办法作出详细规定并得到普遍执行。一些地方还把全委会票决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同级党政职能部门的正职,运用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
(7)着眼于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地方,赋予每年举行的党代会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增补党委、纪委委员,接受代表提案等职能,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能在五年一次的党代会召开期间发挥作用,全委会难以向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状况。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地方,赋予党代表评议权、建议权、提案权、质询权等权利,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参与重大决策,自觉监督党委、纪委及其成员,充分反映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选举单位党员群众的监督。
(8)着眼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加大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和同级相互之间的监督力度。2003年12月,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和省一级党委陆续建立巡视制度。中央巡视组对省级领导班子,省(区、市)委巡视组对地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普遍巡视。
2.十七大选举中的新举措:两个第一次
一是十七大代表选举:两个五个百分点和一个第一次。除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维持不变外,其他选举单位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一般比十六大时相应提高五个百分点;十七大代表选举的差额为15%,比十六大多了五个百分点。8月2日公布了中共十七大代表名单,这在党史上还是第一次,
二是民主推荐中央政治局委员。2007年6月25日下午3时,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就可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参加会议的十六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400余人,每人都领到了一张这样的推荐票。这是一张橘红色的民主推荐票。票页正面写着“可新提名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票”。
打开推荐票,是一个按姓氏笔画排列的近200人的名单,他们都是符合中央确定的可新提名为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条件的63周岁以下正部长级干部和军队正大军区职干部,供与会同志推荐时参考。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内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民主推荐会。对此,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中共正试图以低风险模式推行真正的民主,推荐的对象为代表中共最高权力机构的中央政治局委员。这应该是政治局委员在产生的过程中,首次采用了扩大党内民主的预选形式,取代一个人或几个人来决定人选的传统做法。
三、基层党建的三个新机制
十七大报告在部署“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时,首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三个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这三个新机制的提出,既是党的建设实践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基层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的总结和升华。这里主要讲一讲对这三个机制的先行探索问题,特别是我们河南在先行探索中对这三个机制的贡献。
就第一个机制“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来看,我们河南信阳实施的“金桥工程”、郑州市金水区创建的“红色家园”等,都是先行探索的突出典例,受到了中央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另外,宁波市“探索区域性党建模式” 更明确提出:“区域性党建模式,顺应了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和十七大报告的表述仅一字之差。
就第二个机制“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来看,郑州荥阳市开展的“双联双增”活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村与市直部门联建”,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也属于先行探索;另外,漯河市在先进性教育试点中对党员中的困难群体的帮扶等做法,也可以看作是对第三个机制“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等待探索。
从以上实践创新与中央决策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到很深的启发和感悟。即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中央决策的源头。再进一步,可以归纳出一个公式:实践创新——党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总结升华——中央决策、理论创新。这就告诉我们,实践创新大有可为,党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的总结升华大有可为。
(作者:党建与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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