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兴:资金丰裕、社会建设与第三宏观调控----中国需要第三宏观调控
2011-08-31
来源:《中州学刊》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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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领域资金丰裕、流动性过剩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公共领域基本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普遍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加快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紧迫战略任务[1]。这就需要我们转变传统发展思路,采取一种新的宏观调控措施,在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的同时,大胆地把经济领域的丰裕资金和过剩流动性,吸引一部分投向社会公共事业基本建设领域,开创我国加快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新途径。
提出这种新的宏观调控思路,目的在于把市场化、社会化形态存在的充裕流动性资金,通过国家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引导到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领域,达到既能支持社会公共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又能遏制经济领域重复建设、过度投资,还能实现有效利用社会丰裕资金的多重目标,因而不同于传统的两类宏观调控手段。
迄今为止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两类,一种是以防止和消除通货膨胀为目标,另一种是以防止和消除通货紧缩为目标。这两类宏观调控主要依据经济发展速度、物价总水平变化趋势、就业形势和货币流动性等经济总量性指标,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行政政策的综合运用,偏重于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总量调节,相比之下对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重视不够。
以防止和消除通货膨胀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可以叫做第一宏观调控,以防止和消除通货紧缩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可以叫做第二宏观调控。这两类宏观调控的理论来源主要是西方经济学。对于大多数社会事业以市场化发展为基础的西方国家来说,市场力量可以有效影响其社会发展领域。但在我国,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了相对独立于政府部门和市场竞争部门的社会公共事业体系,虽然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社会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质和地位总体上变化不大,可以视之为政府部门和市场之间的第三类社会组织,市场机制对这类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不大。多年来,面对社会流动性资金越来越丰裕,面对经济领域一轮又一轮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投资过度和政府不断进行的宏观调控,我国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几乎没有什么反应,与经济领域相比,投入不足、资金短缺、发展滞后的状态始终变化不明显。如,我国教育领域长期投入不足,而社会上丰裕的流动性资金,却很难进入教育基本建设等领域,就是这个问题的典型写照[2]。这些充分说明,对我国来说,只有两类传统的宏观调控,不可能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宏观领域存在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
如果把经济社会发展视为一个历史变化过程,无论是以治理通货膨胀为目标的宏观调控,还是以治理通货紧缩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其实只是针对某一阶段宏观经济出现的不稳定现象而集中运用经济调控政策的工具,是一种非常态的经济调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成熟和政府经济政策运用日益微调化,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情况会逐步减少,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将较多表现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因此,以加快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调节全社会总投资在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均衡配置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即第三宏观调控,就成为国家和政府应当重视并善于运用的、新的一类宏观调控。
作者简介:刘道兴,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说明:本文为作者《资金丰裕、社会建设与第三宏观调控》(《中州学刊》2011年第4期)一文中的“引子”部分
(A)
提出这种新的宏观调控思路,目的在于把市场化、社会化形态存在的充裕流动性资金,通过国家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引导到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领域,达到既能支持社会公共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又能遏制经济领域重复建设、过度投资,还能实现有效利用社会丰裕资金的多重目标,因而不同于传统的两类宏观调控手段。
迄今为止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两类,一种是以防止和消除通货膨胀为目标,另一种是以防止和消除通货紧缩为目标。这两类宏观调控主要依据经济发展速度、物价总水平变化趋势、就业形势和货币流动性等经济总量性指标,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行政政策的综合运用,偏重于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总量调节,相比之下对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重视不够。
以防止和消除通货膨胀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可以叫做第一宏观调控,以防止和消除通货紧缩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可以叫做第二宏观调控。这两类宏观调控的理论来源主要是西方经济学。对于大多数社会事业以市场化发展为基础的西方国家来说,市场力量可以有效影响其社会发展领域。但在我国,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了相对独立于政府部门和市场竞争部门的社会公共事业体系,虽然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社会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质和地位总体上变化不大,可以视之为政府部门和市场之间的第三类社会组织,市场机制对这类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不大。多年来,面对社会流动性资金越来越丰裕,面对经济领域一轮又一轮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投资过度和政府不断进行的宏观调控,我国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几乎没有什么反应,与经济领域相比,投入不足、资金短缺、发展滞后的状态始终变化不明显。如,我国教育领域长期投入不足,而社会上丰裕的流动性资金,却很难进入教育基本建设等领域,就是这个问题的典型写照[2]。这些充分说明,对我国来说,只有两类传统的宏观调控,不可能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宏观领域存在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
如果把经济社会发展视为一个历史变化过程,无论是以治理通货膨胀为目标的宏观调控,还是以治理通货紧缩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其实只是针对某一阶段宏观经济出现的不稳定现象而集中运用经济调控政策的工具,是一种非常态的经济调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成熟和政府经济政策运用日益微调化,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情况会逐步减少,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将较多表现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因此,以加快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调节全社会总投资在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均衡配置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即第三宏观调控,就成为国家和政府应当重视并善于运用的、新的一类宏观调控。
作者简介:刘道兴,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说明:本文为作者《资金丰裕、社会建设与第三宏观调控》(《中州学刊》2011年第4期)一文中的“引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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