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态势分析
2012-03-26
来源: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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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河南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和诸多有利条件,但仍存在不少潜在制约因素。
(一)河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1.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河南将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从世界城市发展经验来看,当城镇化率达到30%时,城镇化速度会明显大幅增长,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一过程一直会持续到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当城镇化率达到60%后,城镇化重新进入平稳发展阶段。1996年全国城镇化水平第一次达到30%以上(30.48%),当年全国城镇化率有一个明显提升,并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标志着我国从1996年开始进入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而20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49.95%,表明全国正处于城镇化向高级阶段提升、飞跃的紧要关头,正处于迈向城镇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正处于一个城镇化超常发展的新阶段。河南与国家城镇化发展同步,在1996年城镇化发展开始提速,以每年1.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在2004年城镇化率接近30%的时候(28.9%),以每年1.7-1.8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进入了提速发展的阶段;2010年,河南城镇化率达到38.8%,已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互促、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按照“十二五”规划,2015年河南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以此测算,未来五年每年全省城镇化率要增长1.7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未来一段时间河南城镇化率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发展空间大、后劲足,已经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不仅符合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也顺应了我国城镇化提升飞跃发展的潮流。
2.河南省经济发展阶段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
2010年,全省三次产业比例为14.1:57.3:28.6,一产比全国高4个百分点,三产比全国低14.5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状况来看,河南省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推进工业化进程仍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推进工业化,就是推动现代化进程。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业化不是工业发展的单兵独进,它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与互动。2010年河南工业化率 51.8%,高于全国11.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38.8%,落后全国平均水平11.15%,城镇化率明显低于工业化率。城镇化水平滞后的结果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受阻,低水平、重复性建设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能源和资源。此外,河南工业结构不合理,高科技、高技术含量的产业比较弱。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出路,要靠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使生产要素和人口集聚达到相当规模,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支撑服务业的持续发展,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服务业保障。因此,从河南省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省情来说,当前,要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3.承接产业转移的机遇
后危机时代,随着世界范围内产业分工和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发达国家和东部地区的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正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的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提高,资金、技术的要素在地区间流动加速,经济增长的热点会向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中西部地区转移,有利于河南省利用区位、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优势,承接国内外尤其是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实体经济的转移必将伴随着投资、消费和就业的转移,这将促进河南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极大地拓宽城镇发展空间,带动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进一步增强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乡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加快调整,实现城乡互动、产城融合。
4.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带动“三化”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
2011年中原经济区纳入国家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提高河南在全国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指出中原经济区的定位之一是全国“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带动作用,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率先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支撑和推动“三化”协调发展”。在多年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河南提出了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带动“三化”协调发展的战略,基本特征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和谐发展。它有五个层次: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如郑州、洛阳)、地区中心城市(省辖市所在地)、中小城市(一般指县城和新型的小城市,乡级市)、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就是农村城镇化为突破口,推动城市化向农村延伸,促进一部分农民就近转移,缓解河南省大量农村劳动力亟待转移与城镇承载能力不强的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位走出一条符合河南实际、具有中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5.制度性障碍有望进行突破性改革
2011年1月18日,河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落户的指导意见》显示,“凡是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在省会城市连续工作满2年、其他省辖市连续工作满1年,并按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准予在就业地落户。同时,其配偶、未到法定婚龄子女和双方父母,也可随迁落户。全家或部分成员迁入城市、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民意愿,在一定时期内依法依规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收益权或使用权,并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收益分配,农民也能继续获得”。河南将一举打破城市门槛,放宽进城农民落户条件,逐步实现“居住证”制度,长期以来界限鲜明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河南正面临全面破冰。户籍制度的改革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所迈出的关键性的一步,有望带动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的改革,使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制度性障碍逐步消除,加快农民市民化的速度,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带来重大机遇。
说明:本文摘自《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2)》一书中总报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与探索:2011~2012河南新型城镇化发展形势分析与展望》一文中的部分章节。
(A)
(一)河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1.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河南将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从世界城市发展经验来看,当城镇化率达到30%时,城镇化速度会明显大幅增长,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一过程一直会持续到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当城镇化率达到60%后,城镇化重新进入平稳发展阶段。1996年全国城镇化水平第一次达到30%以上(30.48%),当年全国城镇化率有一个明显提升,并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标志着我国从1996年开始进入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而20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49.95%,表明全国正处于城镇化向高级阶段提升、飞跃的紧要关头,正处于迈向城镇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正处于一个城镇化超常发展的新阶段。河南与国家城镇化发展同步,在1996年城镇化发展开始提速,以每年1.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在2004年城镇化率接近30%的时候(28.9%),以每年1.7-1.8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进入了提速发展的阶段;2010年,河南城镇化率达到38.8%,已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互促、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按照“十二五”规划,2015年河南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以此测算,未来五年每年全省城镇化率要增长1.7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未来一段时间河南城镇化率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发展空间大、后劲足,已经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不仅符合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也顺应了我国城镇化提升飞跃发展的潮流。
2.河南省经济发展阶段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
2010年,全省三次产业比例为14.1:57.3:28.6,一产比全国高4个百分点,三产比全国低14.5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状况来看,河南省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推进工业化进程仍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推进工业化,就是推动现代化进程。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业化不是工业发展的单兵独进,它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与互动。2010年河南工业化率 51.8%,高于全国11.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38.8%,落后全国平均水平11.15%,城镇化率明显低于工业化率。城镇化水平滞后的结果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受阻,低水平、重复性建设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能源和资源。此外,河南工业结构不合理,高科技、高技术含量的产业比较弱。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出路,要靠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使生产要素和人口集聚达到相当规模,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支撑服务业的持续发展,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服务业保障。因此,从河南省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省情来说,当前,要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3.承接产业转移的机遇
后危机时代,随着世界范围内产业分工和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发达国家和东部地区的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正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的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提高,资金、技术的要素在地区间流动加速,经济增长的热点会向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中西部地区转移,有利于河南省利用区位、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优势,承接国内外尤其是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实体经济的转移必将伴随着投资、消费和就业的转移,这将促进河南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极大地拓宽城镇发展空间,带动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进一步增强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乡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加快调整,实现城乡互动、产城融合。
4.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带动“三化”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
2011年中原经济区纳入国家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提高河南在全国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指出中原经济区的定位之一是全国“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带动作用,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率先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支撑和推动“三化”协调发展”。在多年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河南提出了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带动“三化”协调发展的战略,基本特征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和谐发展。它有五个层次: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如郑州、洛阳)、地区中心城市(省辖市所在地)、中小城市(一般指县城和新型的小城市,乡级市)、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就是农村城镇化为突破口,推动城市化向农村延伸,促进一部分农民就近转移,缓解河南省大量农村劳动力亟待转移与城镇承载能力不强的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位走出一条符合河南实际、具有中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5.制度性障碍有望进行突破性改革
2011年1月18日,河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落户的指导意见》显示,“凡是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在省会城市连续工作满2年、其他省辖市连续工作满1年,并按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准予在就业地落户。同时,其配偶、未到法定婚龄子女和双方父母,也可随迁落户。全家或部分成员迁入城市、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民意愿,在一定时期内依法依规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收益权或使用权,并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收益分配,农民也能继续获得”。河南将一举打破城市门槛,放宽进城农民落户条件,逐步实现“居住证”制度,长期以来界限鲜明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河南正面临全面破冰。户籍制度的改革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所迈出的关键性的一步,有望带动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的改革,使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制度性障碍逐步消除,加快农民市民化的速度,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带来重大机遇。
说明:本文摘自《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2)》一书中总报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与探索:2011~2012河南新型城镇化发展形势分析与展望》一文中的部分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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