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卖艺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2015-12-04   来源:《光明日报》2015年12月2日第10版   作者:杨旭东   点击量: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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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

首先,流动卖艺是大多数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早期形态,包括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游艺与杂技在内皆是如此。

其次,流动卖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与展示。

最后,流动卖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生存能力的一种体现。

作者:杨旭东,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杂志社助理研究员(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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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卖艺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