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淼: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2018-11-22
来源:《光明日报》(2018年11月21日 06版)
作者:李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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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观点:
2018年1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并专门就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最新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就如何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做出了战略谋划。农村土地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又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重要的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如何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农村土地的功能作用,充分释放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而要利用好、发挥好农村土地的功能作用,就要与时俱进地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制度创新。
继续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统筹推进征地、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改革。
深入推进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改革。
实行更加严格的土地监管制度。
(作者:李太淼,系中州学刊杂志社社长、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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