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涛: 从“蜗居”到“广厦”
福利住房制度破冰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无偿分配的公房制度和低租金的福利体制,改革开放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改革也开始启动。 1978到1987年,是我国福利住房制度的破冰期。但是,受多种因素制约,这个时期的改革举措未能大幅增加住房总量供给,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
福利住房与市场化双轨并进
1988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住房商品化,由此进入福利住房与市场化双轨推进时期,直到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这一时期,特别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后,河南的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以建业、英协为代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时期,河南有的城市居民经历了房改,有的城市居民购买了商品房。大家开始有了名副其实的属于自己的住房。
全面市场化改革启动
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目标,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住房市场化时代。
1999年开始,正式进入住宅零售时代。但是由于当时河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住房潜在需求释放较为缓慢。
2003年,《河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大幅度提高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的发展思路。到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拥有房屋面积达到42.2平方米。房屋面积大了,结构合理了,设施也全了。居民住房的改善不仅体现在居住面积的增加,也体现在周围配套设施的日臻完善,以满足老百姓对住房更高层次的要求。为了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2004年开始,河南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循序渐进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农民住房变化翻天覆地
在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的同时,农民的住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科学定位住房居住属性
房地产市场的快速持续发展,改善了千万家庭的住房条件,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房价上涨幅度过大等问题也开始显现,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城乡住房事业发展的定位和方向。河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支持刚性居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引导市场预期,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促进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为了让由于劳动技能不适应、就业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而面临住房困难的群众住有所居,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十项民生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2015年起河南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习近平总书记用这样一句再通俗不过的话,道出了住房的根本属性,道出了广大老百姓的心声,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将进一步指导河南城乡住房事业发展从最初的“居者忧其屋”、到“居者有其屋”,再升级到“居者优其屋”。古人所憧憬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梦想也将一步步实现于今日。
(作者系省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本文系摘编部分观点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开发表的文章进行相应整理摘编,如需阅读原文,请至《河南日报》2018年12月12日第06版理论版)
责任编辑: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