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突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刻分析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全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指导原则,明确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本文在回顾近年来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和政策的基础上,分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针、必须努力完成的主要任务及应当遵循的原则等,以期更加深入地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破解
我国“三农”难题的根本方略1.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而深远。在我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有关农村的两个尖锐问题不可回避:一是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民的全面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二是农村的现代化若不能同步有效推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成长将因此遇到阻滞。现在,这两个问题越来越迫切,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近年来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新的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思路的重大创新。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两个趋向”的论断,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了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五个方面,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第一次对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系统性、综合性表述。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历史发展阶段性和现代化进程规律性的科学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始终是难点和重点。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化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
2.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仍处在爬坡阶段,“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党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长期形成的,改变农业、农村落后的面貌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近两年的农业和农民收入增长虽已出现转机,但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十一五”期间,各地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政策,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3.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关键是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我国农村长期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和金融对农村的支持不足。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为11452.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各级财政支农支出1671.4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89%;农业贷款余额9843.1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农村在上述各项资金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极不相称。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并着眼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更快发展的投入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投入和对基层转移支付的力度,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加快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保证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
二、坚决贯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针
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必须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大胆推进,谨慎操作。为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五条方针,我们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
1.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核心。农业是农村的产业基础,生产发展首先指的是农业的现代化,指的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十一五”时期,不仅工业要转变增长方式,农业也要加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
2.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核心是稳固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增强农户在双层经营体制中的独立自主地位。要处理好村集体和承包农户的关系,发挥村集体作为全体承包农户共同利益的代表保证每个农民平等行使承包权、为农民提供所需的各种服务的职能,防止村集体以各种名义削弱甚至收回农民的承包权。提倡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同时要明确,农民是农村土地市场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应在农民之间进行。严禁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强制征地,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围绕农民的需求、根据农民的意愿谋划、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要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让农民真正受益。
4.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绝对不能搞一刀切。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起点可以高一点,步子可以快一些,统一规划建设新村;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可以先办有条件办的事,从改水、改厕、改灶、改电、改路等农民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抓起。要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互相配套,防止重复建设、分散投入。
5.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是广大农民,但仅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所以,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要健全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综合协调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活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三、努力完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中央一号文件针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用大量篇幅阐述了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六大方面。
1.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设新农村,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主攻方向。要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发展农区和牧区畜牧业,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2.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增加农民收入,既要从“三农”本身考虑问题、寻找出路,更要跳出“三农”,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增收途径。要在重视粮食生产的同时,扩大养殖、园艺、林特等效益和质量高的产品,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形成特色经济。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解决涉及农民工的各种突出问题,拓宽外部增收空间。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尽快建立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启动对农民、特别是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改进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断完善扶贫工作机制,提高扶贫成效。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鉴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经营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竞争力不强,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等问题,要把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更多地转向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三个高于”原则:明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在坚持“三个高于”原则前提下,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重视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建设。继续搞好生态建设,对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要统筹安排,巩固成果,注重实效。
4.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要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都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将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等的平等化。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的投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现代文明素质。
5.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支撑。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建立农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化农村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激发农村活力。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的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供给质量。
6.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建设新农村,关键就是要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解决基层党组织年龄结构老化,组织结构松散,整体素质不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要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即村务公开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财务清理和干部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完善农村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各项管理相结合。
四、始终遵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要求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科学的方法,为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五要五不”的要求,即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只有努力做到“五要五不”,才能把新农村建设这个好事办好、大事办实。
1.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片面理解为大量投入资金建新房,从而不顾实效搞形式。要防止不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大拆大建,搞强行集中;防止一哄而起,搞成运动式推动的政绩工程;防止华而不实,做表面文章。要始终做到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2.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要力戒盲目追求高起点、高标准,坚持循序渐进,确保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只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能照搬照套,更不能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
3.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不同地区由于历史、环境、基础的不同,新农村建设在内容、要求、进度上也应有所不同。作为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的改善村容村貌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所以,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与农民民主协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4.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的,具有层次性,建设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模式也不可能千篇一律。许多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着丰富的遗存和深厚的积淀,新农村建设要注意保护这些特色,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坚持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做到人与自然和谐,既展现农村的田园风光,又彰显农村的历史文化底蕴,适应农民生产生活要求。
5.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新农村建设根本动力在于农民积极性的激发,因此,一定要尊重农民的“话语权”,增强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归属感和参与意识。要注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启发农民、教育农民、引导农民、扶持农民,使广大农民有一个良性与稳定的心理预期,从而保证新农村建设水到渠成。村庄建设和改造,要坚持规划先行,引导扶持而不包办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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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喻新安,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