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中原

2007-06-27   点击量: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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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单位制”的解体,由原先的“单位”剥离下来的许多社会功能逐渐落到了社区这一载体的肩上,社区承接了一系列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功能。重视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中原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我省社会治理方面面临的挑战

    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的意见》,是省委在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情况下,对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方向所作的一个准确判断。但是,构建和谐中原战略的提出,更多地是针对我省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而言的。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革,一些社会不和谐因素大量出现。尤其是在社会治理方面,我们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1、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28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极大地改变了我省的面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而且也深刻地改变了我省的社会结构,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组织形式。在经济结构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在城乡结构方面,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17个地级市(未包括济源市)市区土地面积达到13969.4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1207.24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从2001年的24.4%上升到30.7%,城镇人口从2100多万增加到3000多万;在社会阶层结构方面,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在社会组织形态方面,随着就业方式的日趋灵活,已有60%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因此,随着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社会成员的“单位”、组织属性逐渐减弱,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剧以及随之而来的就业压力等,使得我省的城市社会管理面临着巨大压力。

    2、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加剧了社会冲突。从一定意义上讲,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过程。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因此,在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如何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就成了我省在构建和谐中原建设中不可逃避的问题。

    3、公共需求的急剧增长迫使政府需要提供更多的服务。随着我省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要矛盾表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呈现出公共需求增长迅速、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等特点。特别是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上升,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但是,公共需求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渐进的动态的历史过程。

    4、思想观念的重大变化使得扩大社会共识成为一项紧迫任务。随着我省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信息流动更加频繁,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因素逐渐增多。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在求同存异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包容多样中扩大社会认同,就成为和谐中原建设中必须加以认真研究的课题。

    二、社区建设在实现社会有效治理方面的作用

    社区建设实践,是伴随着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而不断深入的。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等,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都要由城市社区来承接,党和政府依托社区建设这个基础平台,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可以说,社区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它是社会的一个“全息缩影”,社会的生活需求、利益关系、群体矛盾、阶层结构和运行逻辑,在社区都有对应的表现。因此,社区作为社会的一个窗口,在实现有效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社区是协调社会矛盾的基础平台。城市社区建设是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必然需求。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政府和个人之间高度单向的结构关系,个人对政府的严重依赖集中体现于对单位的依赖,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主要通过单位的环节起作用,如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基本上包办了职工的医疗保障、退休计划、住房、子女入学等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单位制解体的情况下,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由单位行使的社会职能,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城市社区由原来单纯居民住区演变成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种社会单位的落脚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共同体”和重要活动场所,自然成为相应的承接载体,成为有效缓释、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平台。

    2、社区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活而不乱、稳定有序的社会。要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加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增强党和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社区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地,处在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社区建设,就能够充分尊重群众在法律范围内的表达自由,畅通社情民意反映的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合理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而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3、社区建设可以有效地推进基层政治文明。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民主化意味着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证实现公民享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民主化必须从基层做起。现阶段,随着“单位制”社会的解体和“社区制”社会的构建,人们与社区的关系日益紧密,越来越需要依靠社区力量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对社区公共事务也越来越关心。因此,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导向,通过自治组织让社会成员参与他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满足政府和市场难以满足的社会需要,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基层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

    4、新的发展观更加注重以人为中心,更加注重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这种新的客观需求也要求寻找一种新的实现自我和实现社会发展的道路。可以说,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都离不开社区的发展。社区是社会的微观层面,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没有社区的发展,社会发展就无根基。中西方社区发展的实践证明,社区为人民的生活提供较好的服务,为人民自我管理提供机制,既关注人的生活和福利,又关爱人的尊严和权利,它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和内源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

    三、当前我省社区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省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是在政府主导下形成的区、街、居三级框架的社区服务网络管理体系,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体制改革不到位。原来的城市基层管理是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三级建制。在这种建制中,居委会虽然不是行政层级,街道办事处也没有独立的行政地位,但总体上说,“行政化”的倾向非常明显,而其社会功能、自治功能相对薄弱。社区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所承担的主要是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自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理应具有“社会化”的地位和特征。目前,我省绝大多数地方是通过“居改社”的方式来进行社区建设的,旧有的体制框架、功能范围等还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新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多大差别,成了政府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人们习惯地把这一情形看作是政府行政权力在新形势下的延伸。于是,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往往出现政府有关部门热情高涨,但居民、社区单位参与程度明显不足,政府官员与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的目标上难以形成有效的博弈,“民”着眼于社区权益,“官”着眼于稳定发展,无法达到双赢的目的。

    2、机构、人员、经费、设施等支持不足。目前,除了社区建设发展较早的少数城市外,其他绝大多数地方的社区建设资源匮乏,没有办公场所,没有专业人员,没有活动经费,缺乏可利用的手段和渠道等等,只能依靠政府的支持。而政府对如此规模和数量的社区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显然是不可能的,急需寻找一些整合资源的渠道和有效方式。

    3、社区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较高。实际上,主要由原居委会干部组成的社区工作队伍普遍年龄较大、文化较低,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需要。有必要改革和创新用人机制,解决社区工作的专业队伍问题。

    4、多数社区居民缺乏社区归属感。作为社区建设组织载体的社区居委会,似乎是一种游移于正式与非正式行政组织之间的组织,很难成为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言人,无法担当起整合社区居民利益的重任。至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内容,在实际运作中没有让居民感受到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形式意义大于内容。因此,一旦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无法从社区内得到满足,实际问题与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他们将对社区失去信心与信任感,社区归属感将明显减弱,进而失去对社区建设的热情。  

    四、加强我省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

    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管理体制、民主政治建设、公共服务的供给与运行以及社会稳定,更涉及到政府、市场、社会三元结构的关系调整。因此,必须通盘考虑,整体规划。

    1、坚持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社区的区位特征使党组织在基层社会中可以依托社区机构和组织,在生活情境中与群众发生直接联系,协调利益关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因此,社区建设一定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各项制度,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社区的覆盖面,努力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要积极引导和激励社区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人民群众建立互信、互助、互爱的良好关系,逐步形成以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为载体,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新格局。

    2、坚持以社区自治为方向,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的发展。社区建设是社会治理能力的一种培养和整合提升,是一个善治的过程和方法。它强调的不是单纯的政府自上而下的权威“统治”,而是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因此,在进行社区建设时,政府部门应对社区公共事务作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政府的责任,让其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为间接提供公共服务,从靠设立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到靠政策工具提供服务;从给钱、给物、给机构到培育各类民间组织,让民间组织承担起政府下放的职能,从而使政府的职能归位,社区的自治力量增长。尤其是作为政府部门代表的街道办事处,除依法承担着对社区居委会指导、支持、帮助和服务的职能外,应坚持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社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活动组织权、公益事业决策管理权、监督权等归还社区。要彻底改变将居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的做法,引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并切实支持、帮助解决好其自身无法解决的各种疑难问题,帮助社区居委会树立能够切实代表和维护居民群众权益的崭新形象。

    3、坚持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物质服务与精神服务并举,不断完善强化社区的生活服务功能、文化服务功能和政务服务功能,积极开展面向所有对象、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类需求的社区服务,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社区;要抓好社区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整合规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产业化,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向居民开放,建立大范围、多层次的志愿者服务制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部门工作中心下移,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尽快建立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社会互助为辅助、优惠政策相配套的低保对象救助服务体系,下大力气解决好特困群体就业、再就业和救济救助问题,关心关爱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促进社区内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4、坚持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提高社区工作水平。社区工作者是社区管理的直接承担者、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社区建设的水平。要不断规范完善社区干部选举办法,积极探索推行社区干部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研究制定社区干部专业化、职业化的政策和激励措施,使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民主选举的程序,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要建立社区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切实落实社区干部的补贴、工资福利待遇和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社区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等专职工作者的选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职业技术和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协会以及文体娱乐性社区组织,广泛发动广大居民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开展互助、帮扶活动。要建好平台,支持工、青、妇等各类群团组织的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坚持以培养社区意识为着力点,强化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社区建设必须以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为基础,社区参与是衡量社区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有了社区意识,居民才会真正认识到“社区是我家”的公共意义,才会产生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亲和力,才能实现社区自治的核心目标。因此,要把社区意识的培养作为社区建设的着力点。要在社区建设和治理中突出人的地位,提高人的素质,体现人的价值,努力造就新型的、合格的现代公民。要强化社区的政治参与。居民直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现代化的直接后果。强化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充分发挥居民在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中的作用,不仅可以增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够锻炼社区居民的政治品格,为社区自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李怀玉,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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