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做好廉政理论研究工作

2009-10-25   点击量: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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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胡锦涛同志在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针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作为省纪委和省社科院领导下的反腐倡廉研究机构,认真学习研读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对于进一步理清廉政理论研究思路,开创廉政理论研究局面,都具有特殊的理论引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从“四个性”着眼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反腐倡廉精神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关于其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精神,可以用以下“四个性”概括:

    一是重要性,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决定》总结执政党建设的6条基本经验中,第四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反腐倡廉建设密切相关。第六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都是直接讲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6个方面主要任务中,专门用两个部分部署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突出强调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十七届四中全会反复强调“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些都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积极性和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

    二是全局性,即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全局并在全局中体现。《决定》要求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不仅集中在《决定》中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两个部分,而且将其融入和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如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部分中,提出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等;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部分中,提出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等;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等;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提出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决定》强调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本身要系统建设、整体推进。《决定》特别提出,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三是针对性,即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反腐倡廉建设既要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又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决定》在作风建设方面提出“四个大兴”,即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在坚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同时,突出强调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4个方面的重大任务,为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

    四是开创性,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决定》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特别提出“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这一规定具有开创性的重大现实和深远意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提出了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等,上述规定体现了系统性和前瞻性,都有新的突破或者重大创新,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从三个重大理论问题入手实现对廉政理论研究的突破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都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也迫切需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从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支撑。作为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关注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加强反腐倡廉重大理研究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理论创新课题很多,不可能齐头并进全面开花,必须抓住关键性基础性的重大的理论问题首先研究突破,带动其它理论研究。当前应当重点关注并着手研究以下三个重大理论问题。

    一是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判断评价标准和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评判结论。正确的决心来源于对形势正确的判断,而正确的判断则来源于对形势的综合正确分析。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评判关系到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关系到人们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也关系到我国反腐倡廉的国际形象。因此,找到一套科学分析判断评价反腐倡廉形势的标准和依据至关重要。关于我国反腐倡廉形势,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共识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即“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明显;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这个判断是一个定性的判断,如何定量分析,如何及时把握其变化曲线,如何准确评判即时的反腐倡廉形势,目前还没有广泛认可的依据和标准,呼唤理论研究上有重大突破。

    二是如何把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概念和科学体系。十七届中央纪委的报告首次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关于这一道路的内涵,十七届中央纪委的报告中归纳出“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等六条主要认识和体会,并提出“这些认识和体会,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贺国强同志在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总结30年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归纳出“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等七条经验,并提出“以上这几方面的概括,既是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宝贵经验,也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基本内涵”。这些都为我们正确把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指出了方向并明确了框架。理论界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内涵和理论体系的研究也比较活跃,其表述有六条、七条、八条、九条、十条等多种版本,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一道路的科学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应当如何全面准确把握其理论基础、实践基础、主要构成、发展趋势等,都需要我们和理论界共同深入研究探讨。

    三是如何把握腐败与廉政(正)的科学内涵并形成广泛共识。对腐败与廉政(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用“廉正”表述,下同)的认识和理解已经波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街谈巷议充满了各个角落。社会上一有风吹草动,腐败与反腐败很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处理不当还会引发难以预料的政治风波甚至动荡。“瓮安事件”等类似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可以说对腐败和廉政(正)概念的正确把握和引导十分重要。关于腐败概念的表述有几十种,关于廉政(正)的理解也多种多样。有些表述的差异甚至是偏见已经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造成干扰。例如,有的人把腐败问题泛化和庸俗化,甚至把小学生和清洁工的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都说成腐败现象,形成了“无官不贪、无官不腐”、“洪桐县里无好人”的仇官仇富不健康心态。如是这样,怎么解释我国6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如何解释孔繁森、牛玉儒等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上述观点显然是荒谬的,但是如何有效诠释腐败与廉政(正)的科学内涵与外延,并形成广泛共识引导社会舆论,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这些都需要理论工作者认真研究。以上三个大的问题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理论问题,取得新突破意义重大。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连续出版了《河南省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研究》、《纪检监察监督问题研究》等多部专著,发表了多篇研究文章,对上述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从三个突破口切入开创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工作局面

    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是今年6月由省纪委和省社科院共同成立的一个反腐倡廉研究机构。为了便于同国际反腐败研究交流,名称采用廉政理论研究,实际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任务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研究、信息交流和决策咨询三大任务。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从三个方面做为突破口,力争尽快开创研究工作新局面。

    一是理出一个好思路。即围绕研究、交流和咨询三大任务,抓好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结合、社科院内开展研究与院外课题研究结合、上级交办课题与自选课题结合,整合力量,优势互补,逐步把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办成省内见成效、省外有影响、领导用得上、社会能认可的成功研究机构;

    二是建成一支好队伍。即建设社科院研究人员基础队伍、纪检监察战线基本队伍、社会专家学者特聘研究员队伍三者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的研究队伍。

    三是建设一套好机制。即在省纪委和省社科院双重领导下理论与实践优势互补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专业研究人员与纪检监察干部有机结合开展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的研究机制;研究与交流培训考察搭配“用电与充电”能量转换补偿的可持续科学发展机制。

    通过以上努力,争取每一至两年有反腐倡廉理论专著出版,每年有数篇省内外有影响的理论文章发表,每年有多条反腐倡廉建设决策建设被采纳,朝着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反腐倡廉建设思想库智囊团的目标奋斗,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徐喜林,男,1954年12月生,河南省社科院纪委书记、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纪检监察学会常务理事)

    联系电话:办公室63921162,手机13603718587;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21号;邮编450002;

    邮箱xilinx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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