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雪琴:城乡失衡亟待解决
编者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对我国城乡关系的准确研判和重大部署。在这个过程中,推进乡村振兴要特别注重处理好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我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六项重点任务之一。两者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内涵有哪些,以及如何从机制上保障、促进融合发展?为此,我们特请专家一一解读。
城镇化质量不高乡村发展滞后
长期以来,城乡“一头热、一头冷”的发展,加剧了二元结构的固化,造成了城镇化质量不高与乡村发展愈益滞后的双重困境。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突破50%,但同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农业人口“转而不移”的不完全城镇化和多数城市运行发展的亚健康状态并存。
另一方面,尽管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但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在短期内难以打破,农业发展明显滞后于工业发展、农村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农村居民收入明显滞后于城市居民收入,乡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愈拉愈大。
破局城乡经济发展失衡
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人、地、钱等资源要素从农村转向工业、从农村流入城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但从统筹城乡的角度考虑,这种单向的要素流动导致了城乡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
从人的方面看,工业化和城镇化吸引了人口不断向城市集聚,这种长期的人口单向流动导致农村优质劳动力资源日益匮乏,农村经济难以振兴,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从地的方面看,现阶段大多数城市及其周边的建设用地指标已供不应求,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的大量建设用地处于闲置状态。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没有统一的前提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和非农部门倾斜,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从钱的方面看,长期以来的“抽农补工”的财政收入分配政策,将农村财富向工业和城市转移,同时资本的趋利性使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在农村形成巨大资金缺口。
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城市对农村的吸附效应与资源单向汲取格局,使农村失去了现代生产要素的有力支撑,导致农村经济明显滞后于城市经济,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于城镇化。要破解城乡经济严重失衡的局面,就必须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高效流动,通过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进而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缩小城乡建设的巨大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重点一直在城镇,农村则严重不足。这样一来,城市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城市居民获得较高的生活质量,而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公共事业发展缓慢,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远不如市民。
这种城乡建设面貌的巨大差距,促使农业人口过度涌向大中城市,给城市承载能力带来严峻考验。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实施城乡公共资源相对均衡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建设面貌的差距,推动城乡生产生活条件的均等化,才能实现城市良性运行和农村健康发展。
增强农业人口的获得感
无论是城镇化还是乡村振兴,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人。从农业转移人口来看,当前仍有不少城镇化人口既有自然的农民身份又是职业的产业工人,处于“城镇挣钱乡村消费、闲时进城务工忙时返乡务农”的“两栖”状态,他们在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方面也不能完全享受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待遇,在社会行动上与城市社会有着明显的隔离,缺少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回不去的农村、融不进的城市”已成为很多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真实写照。
从留守农村的农业人口来看,由于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与市民拥有的不动产权利相比,农民的财产性收益迟迟得不到保障,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与市民收入的差距正在进一步拉大。与此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留守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远不如市民。因此,只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努力提升农业人口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也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战略目标。⑩4
责任编辑:赵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