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所举行“《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研讨会

2021-12-14   来源:院法学研究所   作者:赵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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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下午,在法学研究所415办公室举行了《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研讨会。法学所全体科研人员主要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以及2021年中国卫生法学会年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学术交流与研讨。

会上,赵新河副研究员介绍了他参加中国卫生法学会2021学术年会的情况。中国卫生法学会2021学术年会的主题是“依法防控突发公卫事件,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法治”。赵新河副研究员为年会提交了论文《<民法典>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改进及其对解决医患纠纷的启示》,并应邀在大会作专题发言。其主要观点是:《民法典》把医疗机构告知义务由原《侵权责任法》中的“书面同意”修改为“明确同意”,对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加强了保护。对于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一是加强医患沟通;二是平衡病人自主权与医师的裁量权;三是规范医疗处置权。

随后,法学所其他科研人员围绕医疗风险的范围与界限、替代医疗方案的告知、取得“明确同意”的方式、医疗责任保险的推行障碍、医疗损害民事责任与医疗事故罪刑事追诉的法律衔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通过举行本次研讨会,加强了科研人员对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的学习和交流,提升了科研人员的业务水平,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健康中国、健康河南有积极意义。

(撰稿:院法学研究所 赵新河   图片:院法学研究所 栗阳 )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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