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弘扬红旗渠精神看农村改革发展
2009-01-21
作者:作者:周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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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1]笔者认为,在一些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农业大省,无论是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还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均需要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
首先,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把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落实到在农村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表明:继续解放思想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先导;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打破一切条条框框的束缚,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回顾过去,红旗渠精神本身即是当年林县人民解放思想的产物;那时的他们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压力,打破了传统思想及行为习惯的千年藩篱,迸发出一种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时代农民的首创精神。瞻望未来,在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以促进农村发展的新时期,往昔那种不畏风险、挑战极限、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红旗渠精神依然值得今天我们每一位中国人发扬光大;在红旗渠精神的感召下,当代中国的广大农民将从根本上冲决农村改革发展中封闭保守、因循守旧的思想方式、工作方式及行为习惯,为全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且增添新的生机。
其次,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他们高效而又高质量地把正在致力于新农村建设的一些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建成全国人民的大粮仓。马克思主义认为“农业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创造历史的首要条件,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2]我国古代哲人也认为“民以食为天”。想当年,发起“大包干”的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用十八颗红手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其初衷无非是要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看今朝,党和政府仍然把解决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当作治国安民的头等大事来抓,并且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要务来抓。将一些农业大省定位于全国人民的大粮仓,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些省份广大干群的最大期盼和最大信任。其实,当初林县人修建红旗渠这一“人工天河”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解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求即吃水吃粮问题。在他们看来,解决吃水吃粮的问题,既不能听天由命,也不能一味地往上“等靠要”,而要以人定胜天的意志和坚定不移的决心向大自然索取。这种意志和决心所体现的就是红旗渠精神的真谛:那些“背朝黄土面朝天”的中国农民决不满足现状、要靠自己的双手改变自身命运的一种永不松懈、永不放弃的奋斗精神。借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这些埋头苦干和拼命硬干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中国的脊梁”。红旗渠精神本质上就是这种顶天立地的气概和干事创业的豪情。笔者认为: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小康和中国农民已从生存性发展转向创造性发展的新阶段,为了高效而又高质量地把一些农业大省建成全国人民的大粮仓,各级党委和政府除了要加快社会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使之更为合理和完善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之外, 也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的各种有效手段,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往的历史经验启示人们: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倚赖“等靠要”只能是毫无希望。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3]因此,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充分发扬当年林县人修建红旗渠时“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英雄本色,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将外向型劳务输出与内向型就地创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使这些省份成为全国超一流的农业强省。
再次,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由于传统发展观的惯性作用以及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转变的滞后性、反复性等因素的消极影响,至今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其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势必会影响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在全国农村改革发展中的贯彻落实,并且不利于树立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并行不悖的政绩观,不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城乡社会架构及其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现阶段,一方面, 我们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我国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顾大局、识大体,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协调发展理念。从人的社会化与现代化有机融合的视角看,大力弘扬“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必将有利于引导我国广大农民内修素质、外树形象,使他们将个人和家庭的发展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将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密切结合。可以确认,没有全国经济社会在整体上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某些地方的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也无从谈起,更无法应对那些不期而至的突发事件的挑战和冲击。近些年来,我国在应对诸如非典、洪水、雪灾、地震、区域性及全球性金融风暴等重大自然和社会变故的成功经验也充分证明:超越局部利益的团结协作精神将永远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原动力。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及其发展态势在客观上要求我国广大干群强化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意识。这种大局意识既是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的集中体现,也是坚持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的正确导向的客观反映。笔者认为:“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所集中体现的就是这样一种大局意识。用这种大局意识来教育和引导全国广大农民正确理解和积极应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将能更好地调动他们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确保我国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最后,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开放、转型的社会变革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发展与创新红旗渠精神。究其实质,红旗渠精神虽体现着一种我们民族精诚团结、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但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文化背景下,它仍有待于在深化农村改革开放的进程中进一步被提升为适合于现代公民社会健康成长和良性运行的新国民精神。这也就客观上要求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引导广大农民逐步形成且不断强化自身的现代公民意识,从而为实现红旗渠精神从传统发展的文化类型向科学发展的文化类型的当代转变创造必要条件。所谓现代公民意识,它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4]。笔者认为:红旗渠精神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以现代公民意识作为基本成分的新国民精神的雏形,比如,那时的林县人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这些不避艰险且无怨无悔的人们将“引漳入林”的艰难作业实实在在地当作了自家与大家的共有之事;在他们身上,现代农民的参与意识、担当意识、义务观念以及苦干加巧干的创业精神已经初步形成。然而,在讲求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代文化背景下,红旗渠精神还应通过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与时代发展的创新特质的有效对接和有机融合,使自身的思想道德品位和科学含量进一步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社会一直处在从传统农业社会、礼俗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公民社会转型的进程之中,而近年来的新农村建设正是这一转型的显著标志和集中体现。一种无可置疑的事实是:伴随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广大农民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创业能力及人生追求也比过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与过去相比,作为农村政治、经济 、文化及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成员,新一代农民的参与意识更为强烈,责任义务意识更加浓郁,权力监督意识逐渐增长,民主法制观念逐步形成,等等。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发端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红旗渠精神历经共和国近六十年奋进之历程的洗礼,它本身虽已蕴涵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竞赛与合作并举及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文化气息,但它仍需要以开放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意识、科学意识以及不断拼搏以永续辉煌的意识来加以完善和补充。因此,笔者确信:以“解放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放眼世界、永攀高峰”来概括和提升红旗渠精神,更能体现其当代思想文化意义和社会实践价值。笔者的理由是:其一,在当年农村的生产生活因受某些特异性因素的消极影响而疏于发展的落后条件和不良状况下, 没有思想上的大胆解放,打破发展常规的红旗渠奇迹的出现及震撼人类心灵的红旗渠精神的诞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其二,就其本真的核心价值而论,红旗渠精神本身就是一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和永不满足的开拓进取精神,它应验了一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人间生活真理。再次,林县人原初所提“无私奉献”的口号本是一种至高的伦理精神境界,以此为价值导向虽然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且无可非议,但也应考虑到这种道德要求在现阶段只有极少数的先进分子才能做得到;因此,遵照循序渐进的思想道德教育特点,用甘于奉献代替无私奉献更加契合现实社会生活,更为适合大多数人接受,更能体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人的主体性与社会客观性、先进性与广泛性的有机结合。最后,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也要与时俱进,使之在既顺应时代潮流、又满足人民群众思想文化新需求的活动中得到丰富、发展和创新。尤其是我们要以新的活动载体和宣传形式来表现红旗渠精神博大精深、雄浑宽广、坚忍不拔、追求卓越的文化特质和道德与审美魅力, 为推动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及服务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该文发表于《可持续发展研究》2009年第1期
(作者简介:周全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首先,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把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落实到在农村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表明:继续解放思想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先导;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打破一切条条框框的束缚,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回顾过去,红旗渠精神本身即是当年林县人民解放思想的产物;那时的他们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压力,打破了传统思想及行为习惯的千年藩篱,迸发出一种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时代农民的首创精神。瞻望未来,在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以促进农村发展的新时期,往昔那种不畏风险、挑战极限、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红旗渠精神依然值得今天我们每一位中国人发扬光大;在红旗渠精神的感召下,当代中国的广大农民将从根本上冲决农村改革发展中封闭保守、因循守旧的思想方式、工作方式及行为习惯,为全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且增添新的生机。
其次,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他们高效而又高质量地把正在致力于新农村建设的一些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建成全国人民的大粮仓。马克思主义认为“农业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创造历史的首要条件,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2]我国古代哲人也认为“民以食为天”。想当年,发起“大包干”的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用十八颗红手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其初衷无非是要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看今朝,党和政府仍然把解决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当作治国安民的头等大事来抓,并且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要务来抓。将一些农业大省定位于全国人民的大粮仓,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些省份广大干群的最大期盼和最大信任。其实,当初林县人修建红旗渠这一“人工天河”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解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求即吃水吃粮问题。在他们看来,解决吃水吃粮的问题,既不能听天由命,也不能一味地往上“等靠要”,而要以人定胜天的意志和坚定不移的决心向大自然索取。这种意志和决心所体现的就是红旗渠精神的真谛:那些“背朝黄土面朝天”的中国农民决不满足现状、要靠自己的双手改变自身命运的一种永不松懈、永不放弃的奋斗精神。借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这些埋头苦干和拼命硬干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中国的脊梁”。红旗渠精神本质上就是这种顶天立地的气概和干事创业的豪情。笔者认为: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小康和中国农民已从生存性发展转向创造性发展的新阶段,为了高效而又高质量地把一些农业大省建成全国人民的大粮仓,各级党委和政府除了要加快社会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使之更为合理和完善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之外, 也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的各种有效手段,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往的历史经验启示人们: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倚赖“等靠要”只能是毫无希望。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3]因此,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充分发扬当年林县人修建红旗渠时“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英雄本色,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将外向型劳务输出与内向型就地创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使这些省份成为全国超一流的农业强省。
再次,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由于传统发展观的惯性作用以及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转变的滞后性、反复性等因素的消极影响,至今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其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势必会影响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在全国农村改革发展中的贯彻落实,并且不利于树立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并行不悖的政绩观,不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城乡社会架构及其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现阶段,一方面, 我们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我国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顾大局、识大体,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协调发展理念。从人的社会化与现代化有机融合的视角看,大力弘扬“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必将有利于引导我国广大农民内修素质、外树形象,使他们将个人和家庭的发展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将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密切结合。可以确认,没有全国经济社会在整体上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某些地方的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也无从谈起,更无法应对那些不期而至的突发事件的挑战和冲击。近些年来,我国在应对诸如非典、洪水、雪灾、地震、区域性及全球性金融风暴等重大自然和社会变故的成功经验也充分证明:超越局部利益的团结协作精神将永远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原动力。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及其发展态势在客观上要求我国广大干群强化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意识。这种大局意识既是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的集中体现,也是坚持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的正确导向的客观反映。笔者认为:“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所集中体现的就是这样一种大局意识。用这种大局意识来教育和引导全国广大农民正确理解和积极应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将能更好地调动他们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确保我国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最后,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开放、转型的社会变革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发展与创新红旗渠精神。究其实质,红旗渠精神虽体现着一种我们民族精诚团结、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但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文化背景下,它仍有待于在深化农村改革开放的进程中进一步被提升为适合于现代公民社会健康成长和良性运行的新国民精神。这也就客观上要求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引导广大农民逐步形成且不断强化自身的现代公民意识,从而为实现红旗渠精神从传统发展的文化类型向科学发展的文化类型的当代转变创造必要条件。所谓现代公民意识,它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4]。笔者认为:红旗渠精神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以现代公民意识作为基本成分的新国民精神的雏形,比如,那时的林县人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这些不避艰险且无怨无悔的人们将“引漳入林”的艰难作业实实在在地当作了自家与大家的共有之事;在他们身上,现代农民的参与意识、担当意识、义务观念以及苦干加巧干的创业精神已经初步形成。然而,在讲求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代文化背景下,红旗渠精神还应通过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与时代发展的创新特质的有效对接和有机融合,使自身的思想道德品位和科学含量进一步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社会一直处在从传统农业社会、礼俗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公民社会转型的进程之中,而近年来的新农村建设正是这一转型的显著标志和集中体现。一种无可置疑的事实是:伴随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广大农民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创业能力及人生追求也比过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与过去相比,作为农村政治、经济 、文化及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成员,新一代农民的参与意识更为强烈,责任义务意识更加浓郁,权力监督意识逐渐增长,民主法制观念逐步形成,等等。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发端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红旗渠精神历经共和国近六十年奋进之历程的洗礼,它本身虽已蕴涵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竞赛与合作并举及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文化气息,但它仍需要以开放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意识、科学意识以及不断拼搏以永续辉煌的意识来加以完善和补充。因此,笔者确信:以“解放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放眼世界、永攀高峰”来概括和提升红旗渠精神,更能体现其当代思想文化意义和社会实践价值。笔者的理由是:其一,在当年农村的生产生活因受某些特异性因素的消极影响而疏于发展的落后条件和不良状况下, 没有思想上的大胆解放,打破发展常规的红旗渠奇迹的出现及震撼人类心灵的红旗渠精神的诞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其二,就其本真的核心价值而论,红旗渠精神本身就是一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和永不满足的开拓进取精神,它应验了一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人间生活真理。再次,林县人原初所提“无私奉献”的口号本是一种至高的伦理精神境界,以此为价值导向虽然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且无可非议,但也应考虑到这种道德要求在现阶段只有极少数的先进分子才能做得到;因此,遵照循序渐进的思想道德教育特点,用甘于奉献代替无私奉献更加契合现实社会生活,更为适合大多数人接受,更能体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人的主体性与社会客观性、先进性与广泛性的有机结合。最后, 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也要与时俱进,使之在既顺应时代潮流、又满足人民群众思想文化新需求的活动中得到丰富、发展和创新。尤其是我们要以新的活动载体和宣传形式来表现红旗渠精神博大精深、雄浑宽广、坚忍不拔、追求卓越的文化特质和道德与审美魅力, 为推动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及服务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该文发表于《可持续发展研究》2009年第1期
(作者简介:周全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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