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家谈】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1-11-05    点击量:  1866   来源:大河网(2021年11月04日)   作者:陈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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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指出“制度优势是我们的最大优势”,强调“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中央要求,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全省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比较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不少提升空间。必须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有效化解各种风险挑战,为奋力开创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新辉煌提供强有力的治理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主体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马克思、恩格斯曾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主体有机统一。一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增强全党执政本领。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国家治理的正确方向。二是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确保人民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真正发挥主体作用。三是找准党的领导与群众主体的结合点。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转化为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再到群众中去宣传,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使党的主张化为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国家治理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统一

顶层设计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统筹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基层探索是顶层设计的活水之源,能够增强顶层设计的现实指导性并使其充满生机活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统一。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提升制度机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全国一盘棋,从全局出发谋划大政方针,形成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不同位阶制度的协调性,全面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二是鼓励基层探索。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充分认识基层的差异性和群众的创造性,鼓励引导支持基层进行原创性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创新。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坚持从实践中获得真知,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地方、基层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注重顶层设计对基层探索的吸纳互动。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善于把基层探索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及时形成理性认识,不断上升为国家治理相关制度。发挥顶层设计对基层探索的引领规划指导作用,增强基层探索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三、坚持制度坚守与制度完善有机统一

制度坚守和制度完善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这对关系中,坚守是基础、是根本。只有坚定制度自信,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根基。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坚持制度坚守与制度完善有机统一。一是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及相关基本政治制度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动摇,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观点,深刻认识制度的稳定性和滞后性,立足新时代新要求,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着力推动制度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三是在制度坚守中不断完善制度。牢固树立完善制度是为更好坚守制度的理念,在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基础上,适应时代发展推进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四、坚持执行过程与实践效果有机统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包括过程和效果两方面。执行过程是执行效果的基本前提,没有严格的执行过程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治理效果。但是,过分强调过程而忽略效果则会陷入形式主义,导致制度空转。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坚持执行过程与实践效果有机统一。一是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强化制度意识,深刻认识制度执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打折扣、不加选择、不搞变通地将国家治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不让制度沦为“稻草人”。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过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制度执行流程,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确保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所有治理制度的执行过程都置公众和社会的监督视野之下,让制度执行不走样不变形。三是注重制度执行效果。树立结果导向,推动由“干了什么”向“干出什么效果”转变,杜绝仅仅将执行“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解决问题、推动事业发展作为衡量制度执行效果的根本标尺,强化监督问责,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让制度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五、坚持绩效考核与选人用人有机统一

作为治理效果的客观评价,绩效考核对地方治理具有“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绩效考核,“考”是基础,“用”是关键。只有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评先评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的全过程,才能收到预期效果。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坚持绩效考核与选人用人有机统一。一是解决好“考核什么”的问题。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治理成本的指标要全面,既包括政府财政投入,又包括资源、环境、社会承受力等方面。治理效果的评价要系统,必须涵盖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良好,以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解决好“怎么考核”的问题。根据不同政府层级、不同类型政府事务、不同政府管理环节,设计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治理绩效考核流程。既设计常态化的年度治理绩效考核规范,又建立针对具体治理举措进行抽样考核的评价机制,提升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三是解决好“考核结果运用”的问题。建立治理绩效“成绩单”和“问题单”,将治理绩效与选人用人紧密结合起来,将年度全部考核结果汇总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既取得治理实绩又积聚发展动能的提拔重用,对治理效果差的及时警醒和惩戒。

(作者: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陈东辉)

来源:大河网(202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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