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院青年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2011-12-15
来源:科研处
【字体:大 中 小】
院直各单位:
根据豫社科字[2009]49号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同意,近期开始组织我院2011年度青年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院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2011年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含收录在我院蓝皮书系列的论文)。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奖项设置。获奖论文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获奖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一、二等奖的比例为1︰3。
奖励标准。一等奖每项奖励2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500元。
三、评审方法和步骤
个人申报。个人申报时间:2011年12月15—19日。申报者须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青年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后),并提交原件1份。
单位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成果提出推荐意见,于2011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清单和申报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处428办公室复核。
组织评审。院学术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论文和等级。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11年12月15日
根据豫社科字[2009]49号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同意,近期开始组织我院2011年度青年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院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2011年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含收录在我院蓝皮书系列的论文)。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奖项设置。获奖论文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获奖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一、二等奖的比例为1︰3。
奖励标准。一等奖每项奖励2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500元。
三、评审方法和步骤
个人申报。个人申报时间:2011年12月15—19日。申报者须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青年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后),并提交原件1份。
单位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成果提出推荐意见,于2011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清单和申报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处428办公室复核。
组织评审。院学术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论文和等级。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11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